停车位一直是业主和物管之间的矛盾冲突点
锦苑花园:业委会与物管打官司
索要66万余元停车费
明明地面上的247个停车位所有权归锦苑花园1400多户业主,但两年以来物管收取的66万余元的地面停车场场地占用费,业主却没见到半毛钱。为了向物管要回这笔钱,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将物管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被告方并不否认地面停车位归小区业主所有的事实,但仍不愿意将这笔钱退给业主委员会,理由很简单,被告方认为原告无权代表业主。
原告方昆明市官渡区锦苑花园业主委员会诉称,2002年,原告业主购买了锦苑花园楼盘,被告(昆明市中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原开发商委派在锦苑花园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活动。原告业主购买住房时与开发商约定,小区内1465个停车位属业主共同所有。2011年锦苑花园小区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多次要求被告在小区内收取的,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位收益交给原告,均被拒绝。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2010年和2011年在锦苑花园小区收取的地面停车费665478.50元,同时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被告方质疑原告作为业主委员会,并不具备代表业主进行诉讼的资格。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方从未否认地面停车位归业主所有这一事实。由于被告方拒绝调解,法庭宣布择日将对此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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