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天津市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05年物业管理工作,部署今年物业管理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表彰获得国家示范和天津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业主委员会主任,并为“业主最满意物业管理企业”授牌。副市长陈质枫出席并讲话。
据了解,去年天津市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企业诚信意识增强、业主消费日渐成熟、旧区物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年新增物业管理面积1878万平方米,累计达到11506万建筑平方米。其中,住宅9939万建筑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存量的69.12%;新区8250万建筑平方米,旧区1689万建筑平方米。有近9万套、1024万建筑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建立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归集维修基金9.36亿元,累计归集22.72亿元。
记者现场了解到,今年天津市物业管理工作以加强行政监管、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升物业管理行业诚信度、培育成熟消费主体为重点,以建立和谐规范的物业管理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营造和谐的物业管理社区环境。
七项行政监管规范津城物业。今年天津市严格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具体包括:
1、全程监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规划、设计、建设和移交。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预留比例。
2、监督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严格按照接管条件、接管内容和接管程序做好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接管验收。
3、建立维修基金使用管理机制,监督指导物业企业加强房屋日常勘察,超前制定年度大修计划,逐步由被动应急抢修向超前规划维修转变,有效发挥维修基金的保障作用。
4、进一步规范企业退出项目行为,建立项目退出预警报告制度,监督物业企业按照规定程序退出项目。
5、进一步完善物业招投标操作程序,规范招标备案、投标报名、现场查勘、评标和中标后合同签订等行为。鼓励非住宅新建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
6、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监管,重点做好规划详规中有关物业管理区域的界定以及管理预案的可行性等情况的审核把关,从源头上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
7、畅通业主投诉渠道,及时纠正查处企业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物业企业信用分等级。天津市将以企业申报资质等级的基础数据和日常监督的动态数据为基础,划分物业企业信用等级标准。将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物业市场秩序的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非住宅物业有新合同。在修订《天津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基础上,今年天津市将制订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依法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操作规范,量化工作标准。通过组织培训和开展优秀项目经理评选等形式,提高项目经理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企业建档要规范。天津将制定物业管理企业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物业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标准,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程序,开展“物业管理内业建设年”活动,促进企业提升内业管理水平。
建立住宅物业管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网络。今年将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建立以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为召集单位,各区县物业办、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网络,发挥协调和监督作用。
业主会工作程序有新规。编制《天津市业主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南》,规范和引导业主增强责任意识、消费意识、公约意识和合同意识,努力提高业主的自律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
继续扩大旧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在加大原有旧楼区接管力度的同时,将推动旧区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方向发展。建立旧区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主动联系沟通,为实现旧区长效管理创造条件。
最后,陈质枫在讲话中指出,去年天津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天津“三步走”发展战略,在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增强物业管理行业活力,规范物业管理的市场行为,发挥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参与能力,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以及推动旧区实施物业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天津市服务业的加快发展,物业管理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的前景非常广阔,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感,发扬创新精神,共同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开创天津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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