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乱收费!”河南郑州,男子韩某是某小区的业主,晚上11点半开车回家,进入车库,12点左右临时有点事情,需要出门一趟,万万没想到,保安将其拦下,要求韩某缴纳355元停车费。
按照小区停车收费规定,车辆进入小区车库90分钟以内,不收取费,超过90分钟再计费。然而,韩某在车库停了30分钟,保安却坚持要韩某缴纳355元的停车费,韩某很生气,认为保安乱收费,我只停了30分钟,凭什么让我交三百多的停车费?
韩某向保安解释,我11点半进的车库,距离现在也就半个小时,保安不认可,保安告诉韩某,系统显示,你车进入车库时间是8月28号,距离现在已经二十几天,应缴费用为355元,系统写得清清楚楚,今天你必须交钱!
韩某给保安解释了20几分钟,说得口干舌燥,保安还是不让韩某出去,坚持要他缴费355元,韩某没有办法,只好打电话报警,我和你说不清楚,只能让民警帮忙判断了。
民警赶赴现场,查看了监控,确定韩某是晚上11点半左右进入车库后,保安这才同意让韩某出去。
这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从韩某被保安拦下,到保安同意韩某车辆出去,一共耗费了3个多小时,韩某希望保安和物业给他个说法,并向他道歉!
首先,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保安将韩某拦下,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所造成的后果,应该由物业公司承担。
其次,小区停车系统故障,耽误业主时间,物业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区停车系统故障,原本是产品瑕疵致人损害,由产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保安查看监控,就能确定停车系统故障,几分钟就能搞定的事情,硬生生地拖了韩某三个多小时,保安有过错,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再次,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或者赔礼道歉等。
根据本条规定,在保安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韩某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保安和物业公司赔礼道歉!这是法律赋予被侵权人的权利。
最后,现在很多物业被业主诟病,不能因为业主“难伺候”,而是物业碰到问题后,躲躲闪闪,收费时却趾高气昂!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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