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唐明亮 毛朝青
见习记者 林涓 文/图
2021年5月14日晚10点45分,福州晋安区世欧王庄10区3号楼26层电梯间的过道内一辆电瓶车突然起火(详情:《又出事了!福州世欧王庄电动车放过道着火,天承物业被约谈!》);2021年8月10日上午,长乐皇庭丹郡小区高层发生火灾,事发单元房内三人受伤,起火原因疑似电动车上楼充电引起(详情:《紧急!福州一小区高层突发火灾!》);2022年2月8日,仓山区双湖新城二区6号楼8层一业主家中因电动车自燃爆炸起火,造成2人受伤,业主家中财产损失严重……(详情:《紧急!福州一小区发生火灾,两人受伤送医!》)
近年来,因业主将电动车私自推上楼或飞线充电引发的火情时有发生。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海都记者走访时发现,火情刚过的双湖新城二区物业竟存在“带头”拉线充电的情况,此外,在仓山联建新苑三区也有电动车上楼充电现象。记者注意到,这两个小区的管理方均为福州永欣顺物业服务公司。
小区刚发生完火情
永欣顺物业竟“带头”拉线充电
2月8日,仓山区双湖新城二区6号楼8层一业主家中因电动车自燃爆炸起火,造成2人受伤,引发市民关注。
2月9日上午,海都记者再次回访火情现场,事发的6号楼门口及电梯口均被贴上了《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中称,“各位业主新年好,2月8日双湖二区6号楼8层由于户内电动车自燃爆炸引起火灾,该业主财产损失严重。请各位业主千万不要将电动车上楼停放或充电。为解决业主充电难的问题,物业公司在双湖二区已增设不少电动车充电桩,敬请各位业主为自己及他人的安全,请规范停放电动车、规范充电!”。
随后,记者又走访该小区的5号楼1梯,该栋楼总共28层,记者从19楼往下走访发现,在该栋楼8层、16层的楼道均有电动车停放。
在该小区内,记者还发现,有业主从楼道私拉电线从一侧窗户一直下放到一楼;电梯一旁的楼道也存在私拉电线的情况,在该位置上还放有桌子、椅子、小风扇、排插、音响等物品,俨然成为了一处办公点。
电梯旁的楼道存在私拉电线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管理方为福州永欣顺物业服务公司。正当记者想将上述情况反馈给物业时,物业处门口竟还拉出了一条线路,正在给门外的电动车充电。
双湖新城的物业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记者询问物业工作人员,一女子却只称,负责人正在开会,便躲在一旁。
“门口给电动车充电的线是你们拉的吗?”“还有业主将电动车停到楼上,你们不管吗?”面对记者多次提问,该女子只字不答。倒是听到有一男业主过来缴纳物业费,该女子才从一旁走出,拿出单据为其办理。
电动车上楼现象存在
业主和物业“躲猫猫”
此后,记者又走访了福州仓山联建新苑三区,在7栋1单元的10楼与13楼的楼道安全通道出口处,发现有业主从家中私拉电线正在给电动车充电。
联建新苑三区有业主从家中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在4号楼1单元10楼的一住户门口,记者看到,楼道右侧墙上安装了插座,下方正摆着一个电动车充电器;5号楼1单元的楼栋出口处也有电动车拉线充电的情况。
甚至就连在联建新苑一区的物业处隔壁,还有电动车从1楼窗户牵拉出的排插上进行充电,直接无视墙上张贴的“禁止停放电动车、充电!”的警示字样。
联建新苑一区有业主从1楼牵拉出排插给电动车充电
记者在走访中注意到,联建新苑小区大部分楼层的安全通道出口处都被堆放了纸箱、床垫、塑料瓶等杂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楼层的安全通道出口被堆放了大量杂物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方同样是福州永欣顺物业服务公司。记者来到物业处,经现场工作人员致电,联系上小区物业有关负责人李先生。
“通常我们是先宣传,有发现业主私自将电动车推上楼的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如果业主仍旧拒不配合,我们会将私拉的线路剪掉。”李先生也坦言,尽管小区增设了不少电动车充电桩,但仍有业主和物业人员“躲猫猫”,将电动车推上楼。
采访中,有业主向记者透露,小区电动车充电桩虽然变多了,但充电桩设置位置是露天的,没有雨棚,一旦下雨,充电会存在安全隐患。
杜绝电动车上楼
需多方努力
据业内人士介绍,电动车起火存在多种原因,如电动车充电器不匹配,不仅会损坏电池,还可能导致电动车自燃等安全隐患;电动车使用年限过长,线路老化或电池超期服役,也容易导致自燃;有些业主私接乱拉电线,也容易造成线路短路,从而引发火灾等。
那么,防止电动车上楼有何好做法,网友们也纷纷留言,推荐世欧王庄的小区经验。
9日,记者来到世欧王庄10区,去年该小区也曾因电动车上楼发生火灾,如今该小区的每栋出入口均设置了阻拦电动车进入的栏杆,而且电梯内还装有智能识别设备。
世欧王庄小区楼栋出入口设置了栏杆
“现在不会有业主将电动车推上楼。”有业主告诉记者,如果业主想要推车上楼,会被探头识别到,发出警报声,物业保安就会立即过来阻止。
记者也了解到,去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业内人士表示,防止电动车上楼需要多方努力。
如今,电动车上楼已经有法可依,作为市民应该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此举不仅是为了自身,也为他人安全着想。同时,物业作为服务方,要确保业主电动车需求能够得到满足,而不是让业主为了上楼充电和物业“躲猫猫”。此外,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严罚,消除安全隐患。
您家小区是否存在业主将电动车推上楼的现象呢?评论区里说说吧!
编辑: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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