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员乔装业主执结“电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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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君 发表于:2022-10-15 23:29:2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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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委会起诉轩博物业,要求收回电梯,判决生效后,物业却拒不履行。  在诉讼过程中,还发生过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被打、车被砸的情况。 昨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执行员徐洋乔装成业主进入小区了解情况,经多次沟通,被执行人终于交出了电梯,案件执结。
  业委会起诉物业    要求解除合同收回电梯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8号即G4小区是一栋单独回迁楼,共24层共计288户。2013年7月,为了让该小区的电梯得到大修,经多方协调,街道指定沈阳轩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的电梯使用管理者,但是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也未约定管理期限。2016年8月,G4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多次要求收回电梯管理权,轩博物业不同意。2017年春节过后,169户业主同意收回电梯管理权。之后,业委会据此将轩博物业起诉到法院,要求收回电梯管理权。
  皇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解除G4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轩博物业间的电梯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宣判后,轩博物业不服,提出上诉。2018年1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执行员乔装进小区  物业交出电梯案件执结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赵连波执行组得知,小区电梯的电板已经被焊死,而且在诉讼过程中,曾发生过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被打、车被砸坏的情况等。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员徐洋等执行干警乔装成业主进入小区,了解情况。经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2018年8月28日,轩博物业出具保证书,保证已经迁出皇姑区同江街8号,电梯已经交出,并且已解除合同。昨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已经执结。
  皇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被执行人:黄海,男,1984年2月29日出生,家庭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77号533。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失信情形:拒不履行。执行案号:2018辽0105执2212号。
  2.被执行人:于乃夫,男,1981年2月5日出生,家庭住址: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东街45-1号2-16-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失信情形:拒不履行。执行案号:2018辽0105执2539号。
  3.被执行人:姚奎峰,男,1974年9月7日出生,家庭住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10号1-18-1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失信情形:拒不履行。执行案号:2018辽0105执2533号。
  4.被执行人:侯捷,男,1996年12月26日出生,家庭住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大沟乡大沟村八组29号。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失信情形:拒不履行。执行案号:2018辽0105执2527号。
  5.被执行人:刘书生,男,1960年4月10日出生,家庭住址:沈阳市皇姑区百花山路19号4-1-1。案由:民间借贷纠纷。失信情形:拒不履行。执行案号:2018辽0105执25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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