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记者 杨昱 视频 杨昱
“昨天就收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民事判决书,很高兴。”10月11日,长沙市芙蓉区东成大厦门口,小区业委会贴出了一张喜报,持续了3年多的官司有了结果,退场已5年的老物业被判向全体业主归还侵占的公共收益共计47.9万元。
东成大厦小区业委会主任谈俊表示,得知消息,业主们都很兴奋,不少业主专程上门看判决书原件。
追回公共收益来自小区广告和场地出租
东盛公司是东成大厦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先后与东成大厦第一至第三届业委会签订了《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服务时间从2004年12月31日到2015年12月31日。2016年3月24日,公司退出小区管理。
“物业公司虽然退场了,但却侵占了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这笔钱得要回来。”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法学副教授、本案代理律师周雁武表示,收集了近半年的证据,确定了老物业侵占的公共收益份额,“公共收益主要来自两部分,一是小区5台电梯的广告收益,一是负一楼大堂小卖部的场地出租。”
东成大厦负一楼大堂属于公共区域,老物业将14平方米的场地出租给他人开小卖部。此外,老物业还与文化传媒公司签合同,在商务楼电梯间和大厦大堂场地安装网络媒体机,在电梯轿厢内及楼层墙壁安装数码海报。
“经过核算,这些公共收益加起来有56万余元。”周雁武介绍,2018年1月,东成大厦业委会起诉老物业,一审胜诉,法院判物业返还56万余元公共收益。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长沙中院二审仍是维持原判。然而,老物业今年向湖南省高院申请再审。经长沙中院再审,最终确定了东盛公司应返还479650.3元。
业委会:若不按时履行,将申请强制执行
“官司从2018年1月打到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作为代理人,我也为东成大厦的业主感到高兴。”周雁武认为,案件之所以能胜诉,得益于东成大厦业主对业委会维权工作的支持,以及业委会成员的坚持。维权遇到的最大难点就是取证,要将老物业公司侵占全体业主公共收益的证据要清算到位。
“得知这个消息,我兴奋得连觉都没睡好。”谈俊告诉记者,当他把胜诉的消息发到业主群后,很多业主都表示很开心,甚至轮流上门,想看一看判决书上的内容,“我们还特地把这个振奋的消息贴到了大门口!”
对于老物业是否会依判决履行?谈俊表示,“如果他们不按生效的判决文书执行,我们就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我们还将起诉他们违规套用小区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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