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正式出台,自3月31日起实施。这是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之后出台的第一个配套文件,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流程等问题,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家住海淀区的刘女士最近因为房子漏水很犯愁:
我们家漏水好久了,楼上楼下协调了好久也协调不好。这个要是小区里有一个业委会可能解决得快一点,但是我们小区也没有业委会……
去年5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让像刘女士这样的居民看到了希望。
我听说现在有一个物管会,成立起来比业委会流程要简单,希望我们小区能尽快成立物管会,解决我们家的漏水问题。
居民的期待如今有了正式的文件做支撑。《北京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中明确,物管会将补齐物业管理的短板,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有困难的小区,都可以成立物管会进行过渡。和征求意见稿相比,这次正式出台的办法在流程上进一步简化,市住建委物业专班配套政策组执行副组长安世锦说:
刚开始有一个环节就是居委会和村委会来初步确定这个人选,后来根据大家的意见,就由街道来组织社区直接确定人选,简化了环节。但是公示的过程仍然是和以前一样,全过程公开透明。如果快的话,20多天就能成立,最长可能也就50多天就可以成立。
办法注重全方位的监督指导,规定不按合同缴纳物业费或者存在房屋使用禁止行为的,不能参选业委会委员。除此之外,正式出台的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物管会成员退出机制。安世锦说:
比如不再是本小区业主的,或者不是本小区物业使用人的,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就是终止了, 增加了一个退出的路径,这样就形成一个闭环。
据了解,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本市已成立5千多个物管会,下一步市住建委还将加大培训力度,并推动物管会向业委会有序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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