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审意见:4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有1家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3家投标人均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可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综合得分如下:
合同包1(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物业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汕头市瑞康物业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60 50.00 10.00 97.60 1 1 广东东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20 18.00 9.59 46.79 2 2 汕头市腾扬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60 2.00 9.78 34.38 3 3 汕头市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税收的相关材料或免税的相应证明材料。 备注: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请自行下载,未中标投标人在此一并通知,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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