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榆中一小区住户嫌收费高 7人自组“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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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ld520 发表于:2022-10-19 14:05:2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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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兰州4月18日消息 4月15日,榆中县兴隆小区居民向本报热线96555反映,小区兴隆物业自行撤出已有一周,小区环境脏乱、秩序混乱,居民生活非常不便。据了解,物业“出走”也有自己的苦衷,一个仅有7名成员的“临时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提出了质疑,兴隆物业公司称自己是被“逼走”的。
  4月15日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榆中县太白西路61号的兴隆小区,小区门口贴着一张“告全体业主书”:兴隆物业公司自4月8日起终止对该小区的一切物业服务事项,并将该小区物业服务事宜交由告知书中提到的“7位业主代表”或“临时业主委员会”管理自治。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公司大门紧闭,小区内看不到一个物业工作人员。小区内花木修剪整齐,基础设施完善,但小区内随处可见乱扔的垃圾,私家车也随意停放。几名在小区内纳凉的业主告诉记者,对物业服务不满的业主其实只有7人,所谓的”临时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得到其他业主的认可,其他业主觉得0.3元/平方米的物业费一点也不高,但物业公司也不能因为与这7名业主有纠纷就擅自中止物业服务。
  随后,记者来到甘肃兴隆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榆中分公司,该公司经理张新中告诉记者,兴隆小区有300余户居民,小区从2002年落成起兴隆物业就承接了小区物业服务。11年间,物业公司翻新、新建了停车场、人行道、健身器等多项基础设施,将小区的居住环境营造得非常温馨。小区物业费定价0.3元/平方米,全年的物业费总收入为13万余元,但需要开工资的物业管理人员就有10余名,物业公司只能勉强维持收支平衡。
  张新中说,从今年4月份起,小区7户居民成立了“临时业主委员会”,对于兴隆物业公司收缴的物业费、停车费和代缴的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都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些费用均收取过高。对此,张新中拿出了兰州市物价局的批文,兴隆小区的各项收费都得到了物价局的批准。从4月起,这7户居民到处散发、张贴物业收费高的材料,并且堵门示威,张新中认为他们无法开展物业服务才撤出了小区。记者试图采访7名业主,联系无果。
  4月17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榆中县城建局物业所白所长,其称物业所正在调查此事,摸清业主的意向,动员兴隆物业公司继续承接小区物业服务,协调双方关系。物业所还联合了太白西路社区,选举兴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代表集体协商决定下一步的物业服务将怎样开展。目前,由物业所工作人员暂时承担小区的保洁。(记者李丹 陆小乐)
  

分享来源:中国广播网

http://gs.cnr.cn/gsxw/gngj/201304/t20130418_5123841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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