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北春城物业败诉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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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cdfa 发表于:2022-10-20 17:11:4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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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25日讯“ 本公司将于25日退出中北春城一、二期的物业服务区域。”3月23日,负责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北春城小区的物业公司黑龙江宏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邮物业)发布了一则公告。这则公告源于宏邮物业起诉业主索要物业管理费。然而3月13日,经哈市香坊区法院一审,宏邮物业败诉。物业状告业主败诉退出服务市场,在哈市尚属首例。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索要物业费的官司在哈市并非个案。从最早不交物业费就断水断电,到现在运用法律手段,物业处理与业主之间矛盾的方式看似愈加文明,但如何破解物业管理体制、业主与物业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难题依旧待解。
  物业的退管公告
  “明天就退出,太突然了。”对此,小区业主们除了对于物业败诉后“撤退”的速度表示惊讶外,更加担心由此而带来的其他问题。“二次加压供水谁来管啊!这么快就走了,太不负责任了!”
  24日上午,记者在中北春城小区看到,在20号楼、24号楼的各个单元门前都张贴了醒目的《关于退出中北春城小区一、二期物业管理服务区域的公告》。宏邮物业负责人韩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退出小区物业服务源于败诉的官司。“既然法院已经判定我们公司是违法经营,我们就依法退出。”至于如何交接,以保证居民正常生活不受影响,韩经理表示很无奈,“我们已经通知业主委员会,但是他们不出面,我们不能无限期地等下去。”
  “多年来,物业公司的服务始终难以让人满意,致使矛盾激化。我们并不是想赶走物业,而是想让物业提供与物业费匹配的服务。但是物业败诉后迅速撤离,完全置业主们的利益于不顾,实在让人气愤!”一些业主表示,如今物业突然撤离,新的物业又没有眉目,他们感到怅然若失。
  物业状告业主
  退管告示的背后,源于宏邮物业与业主的一场官司。2010年,宏邮物业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将小区业主马春华告上法庭。在中北春城的一些业主看来,如果马春华败诉,宏邮物业就会起诉更多的业主。
  “早在2006年,小区业主委员就曾要求宏邮物业退出小区。当时,宏邮物业以业主委员会不合法、选聘物业程序不合法为由,拒绝从小区撤出。因此,新的物业无法进入小区。”中北春城的业主对记者说。
  今年3月13日,哈市香坊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原、被告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被其服务的小区业主委员会终止,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的物业费是原、被告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的物业费,原告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驳回黑龙江宏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官司背后的纷争
  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为何如此紧张?据了解,宏邮物业于2002年开始负责中北春城小区的物业管理。在此期间,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纠纷一直不断。
  “130个楼梯间卖了67个,小区会所部分场地出租给超市,绿地也被卖给个人当菜园子。”这些不容回避的事实让业主们很气愤。“不仅如此,单元电子门不好使物业不修;入户时向每位业主收了1000元的可视门铃,3天就坏了,物业还是不修;楼道中的窗户破了,居民只能用塑料布挡上;小区里垃圾成堆,残雪不清……”业主委员会成员赵女士表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凭什么交费?这些矛盾让业主和物业之间关系越来越恶化,形成了恶性循环。对于居民提出的上述种种质疑,韩经理表示,再追究那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24日下午,哈市香坊区物业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紧急协调会,参加单位包括和平街道办事处、宏邮物业、中北春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和部分业主。
  香坊区物业办主任王晓源表示,经过初步协调,在没有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之前,为了确保小区正常运转,供水供电正常维持,不允许宏邮物业撤出。待新的物业选定后,香坊物业办将监督新老物业进行收支情况、工程图纸资料等相关材料的交接工作。
  记者调查
  物业与业主纷争频现
  “从去年6月至今,法院受理了多起物业公司状告业主的官司,基本都是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这在以前并不多见。”哈市南岗区法院民事二庭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2008年,哈市消协曾经在道里、道外、南岗等6个区,就物业服务向500多名市民进行问卷调查。69.5%的市民认为物业服务一般、不满意或极不满意,55.4%对物业公司不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程序意见很大,75.8%的市民表示物业没有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情况告知业主,物业公司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这个问卷调查来看,物业与业主的矛盾在逐步加深。”哈市消协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延伸
  阅读
  冰城试水“大物业”管理
  去年7月,哈市首次提出“大物业”管理体制的概念,即通过属地化管理的方式,将哈市居住区进行全面覆盖的同时,对物业管理从服务到监管过程中的责、权、利全面进行重新确定。建成由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实现全市物业管理的全覆盖。去年11月,哈市规定城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将按服务标准划分为4个等级,政府部门按不同等级确定了不同的收费成本价格。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政府公布的成本价格在计算利润、税金后,协商确定具体物业收费标准。
  编辑旁白
  官司背后没有赢家
  近年来,业主与物业间的矛盾一直不绝于耳。不少业主因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而拒交物业费,因此引发了更大的矛盾甚至对簿公堂。今天,宏邮物业败诉了,但小区业主们却笑不出来。作为“哈市首例”,它值得所有物业公司反思,更值得社会各界反思。
  物业公司状告业主败诉,暴露出的是中国物业市场的种种不规范、不完善。不论是中北春城业主还是宏邮物业,没有人是这场官司的赢家。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构建和谐社区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要将法律上物业与业主对等的权责,转化为现实中和谐的秩序,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引导和规范。只有对强势一方的义务作出更为细致的规范,让物业与业主共同走向理性和谐,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和谐、安宁、愉快的生活环境,才能实现多赢的局面。
责任编辑:高长利                  物业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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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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