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个小区新物业要入驻,老物业拒绝交接:不认可选聘程序
已绑定手机
jfdqy 发表于:2022-10-24 14:28:5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475
225548zp3klhkici3liv1i.jpg



  公园南路橄榄国际小区电梯门上的广告被破坏
  彩虹新家园小区新物业要入驻,老物业却拒绝交接,双方各执一词,使得一小区中出现两家物业;珠江新城小区业委会与新物业签了合同,老物业却不愿撤出,新物业不能入驻,物业服务合同迟迟不能备案……近期,本报热线屡屡接到类似投诉,新物业、老物业、业委会之间的纠葛难解决,说到底吃亏的还是小区业主,问题为何会出现?又该如何破解?
  现状:小区选聘新物业 老物业不愿撤离
  一个小区出现两个物业,这样奇怪的事情出现在咸阳市秦都区彩虹新家园小区。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小区通过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业委会通过招标,与陕西芳成物业有限公司签了物业服务合同。这就意味着,小区原先的彩虹物业面临着可能要撤出。而彩虹物业对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程序、新物业资质、双方签的合同等多方面提出异议,故不愿撤出小区。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导致该小区长期同时存在两家物业。
  西安市北郊珠江新城小区存在的情况与彩虹新家园小区如出一辙。小区业委会与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了合同,而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却不愿撤离小区。对此,业委会称老物业不尊重业主意愿不撤场,而老物业则认为业委会选聘新物业流程不合规。双方的矛盾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新物业不能入驻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也没能及时在相关部门得到备案。
  业委会根据业主意愿要解聘老物业,双方一定是站在对立面,二者之间产生矛盾的情况并非个例。记者近期采访了解到,西安市还有部分小区也存在类似情况。“我们小区也有想换物业的想法,目前业委会与现存物业的矛盾很大。”西安市公园南路橄榄国际小区业主说。记者在小区看到,公共设施遭到破坏,电梯中和电梯门上的广告牌被破坏,广告牌的电线被剪断等。
  原因:业主不满物业服务 物业不认可业委会选聘程序
  之所以会出现小区选聘新物业的情况,必然是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咸阳市秦都区彩虹新家园小区存在的情况是,物业在2018年提出了要上涨包括物业服务费在内的几项费用,遭到业主反对,这才催生了选聘新物业的情况发生。而珠江新城小区选聘新物业的原因是,业主认为老物业服务不到位,记者采访中发现,该小区存在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区域内电缆外露等情况,因此业主要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管理该小区。
  而老物业迟迟不愿撤场,他们也有自己的看法。彩虹新家园小区老物业称,业委会选聘新物业公司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不符合程序,物业服务合同是业委会与新物业私自签订的,并且老物业对新物业的资质及服务质量也提出质疑。珠江新城老物业也提出异议,称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过程未见政府部门审批,开箱计票没有政府部门监督指导,故业委会与公元物业签的合同无效,同时提出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不具法律效力。
  在类似事件中,老物业与业委会双方各说各有理,无休止的“口水战”导致最终吃亏的还是小区广大业主。彩虹新家园小区的“物业之争”持续了一年多之久,长期存在两个物业,致使小区无法正常管理。公园南路橄榄国际小区业主表示,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影响到小区公共设施。业主说:“小区电梯门上的广告被撕毁,别提有多难看了,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希望政府部门可以介入,让双方尽快解决问题。”
  破解:政府部门加强监管 业委会与物业相互理解
  矛盾发生不能放任不管,考虑如何破解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各种类似事件中,业主、业委会、物业持不同意见,他们均提出希望政府部门以监管方出面,尽快解决小区选聘物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有业主认为,小区在选聘新物业过程中,之所以会出现老物业不愿撤离,并对业委会选聘新物业的程序提出异议,一定程度上也是有据可依,所以希望政府部门加强对物业和业委会双方的监管。业主有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作为全体业主的代表行使该权利,其过程也应有政府部门参与指导。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要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也有业主提出,在小区的日常管理中,业主、业委会、小区物业三方也要相互理解。如果服务不到位,物业应该虚心接受业主意见,而业主也应该给予物业整改的机会,不一定非要换掉不可。同时,业委会与物业也不是对立的关系,如西安市心晴雅苑小区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做好服务,双方共同管理小区,近10年时间小区实现了484万元的共有收益,这样的例子值得借鉴。
  本报记者 白圩珑
  来源:三秦都市报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www.163.com/dy/article/G16CSTQ60512SJ33.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物业外包联盟社区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赣ICP备2023015604号 赣公网安备360108020009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