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雨该去找谁维修?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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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err 发表于:2022-3-17 16:34:4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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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漏雨后,物业应当如何及时为居民进行维修以解其燃眉之急有了具体的工作指引。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房屋漏雨维修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相关约定设立客服接待场所,公布24小时电话并确保畅通,随时接待居民的房屋漏雨报修或投诉。
  为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条例》,持续推进“每月一题”之房屋漏雨问题解决,该工作指引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应编制企业及项目的房屋漏雨维修管理制度、工作规程、专项预案等,并做好专项预案演练,并确保预案可执行。
  物业企业除了要编制好相关制度、规程,提前做好预案演练外,还需要为居民提供好接待服务。工作指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服务标准约定,设立客服接待场所,公布24小时电话并确保畅通,随时接待物业使用人房屋漏雨报修或投诉,且不得以非物业管理事项为由不予接待。
  在接待流程上,工作指引也提出了详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接待物业使用人来电或者来访的,应做好情绪安抚,详细了解漏雨情况并做好记录,形成报修工单按照企业内部流程及时移转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为了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帮居民解决房屋漏雨问题,工作指引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对报修工单及时响应处置。报修人申请立即到场处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派人到场,紧急采取遮风挡雨、堵漏、避险等临时措施。如报修人未要求立即上门处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联系报修人商定到场查看或维修时间,并在商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处置。
  通过维修,房屋漏雨问题解决了没有、还有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工作指引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维修后,应及时对报修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如实填写回访记录。
  另外,工作指引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与居民沟通中注意语言文明礼貌,不得态度蛮横,语言粗暴,不得以非物业服务事项为由直接拒绝业主报修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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