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规正式生效!八大部门联合整治!乌鲁木齐业主不再多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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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tyjq030 发表于:2022-3-17 16:44:4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43
01
今年3.15,相信很多人都会想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物业则是我们生活中经常打交道的对象。一家有品质的物业,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基本上每个和物业打过交道的人都会感同身受。

“停水停电打电话没人接”、“电梯水管坏了没人管”“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服务态度非常不好等等。
这些情况从来不是个例,而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随手打开乌鲁木齐红山网网络问政平台,就有不少对于物业服务的投诉。



相信对于谁来说,都不希望会“花钱找罪受”吧!

物业到底该怎么收费?如果物业光收钱不干事怎么办?
今天3.15,楼市头条一篇文章告诉你!

02
12月17日起,乌鲁木齐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存在问题又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依法清出乌鲁木齐物业服务市场。



结合乌鲁木齐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门成立了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8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到各区县物业服务小区,进行问题搜集和督导检查。
此外,国家高层也已经出手:
2021年7月13日,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份文件:
明确提出,对于物业服务秩序的规范和整治要开始了!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简单的看下来,这几条也直接指向了近几年中物业服务中争议声最大的部分:“费用公示”和“高价低质”两大问题。
面来整改目前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乱收费、随意挪用物业费等情况。物业的乱象,是时候该停止了!



同时,不仅仅是八部门联合对物业管理乱象进行整治。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实施,就对物业服务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物业费的缴纳、公共区域收入分配和更换物业公司方面明确有法可依。
民法典具体对以下3点做了明确规定:
1、如果物业自行断水断电,系违法行为
2、小区内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
3、如果对于物业不,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03
当然,乌鲁木齐的物业管理服务整治还不止如此:
在2020年11月4日,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规范社区物业管理纳入今年首府实施的重要民生实事。
要求正常物业投诉需要在取证调查整改后三至五个工作日结办。对于设施设备损害需要紧急维修的投诉,要求2小时限时办结。
除此之外,也可以直接拨打小区所在地住建部门物业举报电话,实名举报相关情况:



同时,在今年3月,乌鲁木齐也对于物业费收取的情况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在乌鲁木齐:
多层不带电梯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级服务0.5元/月·平方米
二级服务0.6元/月·平方米
三级服务0.7元/月·平方米
四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
高层或带电梯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一级服务0.8元/月·平方米
二级服务1.1元/月·平方米
三级服务1.5元/月·平方米
四级服务2.0元/月·平方米
(物业企业具体收费标准可依据相应等级上下浮动10%)
对于不同物业级别的物业服务也有着较为明确的要求。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对比一下,看看自家小区物业是否达到了对应层级。
当然,这也不排除个别高收入、低质量的物业,甚至物业费并不高,但是物业服务非常不错的社区,可惜这种大多都是特例。
此外,在全疆范围内,一些物业乱收费、违法违规的行为也同样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



例如说个别小区强制要求业主缴纳装修管理费、装修保证金、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等等,还有个别小区物业服务不规范、强制停暖、消防验收不合格等问题。
这都是我们在日常过程中需要引起注意的。
04
最后,无论是物业管理在《民法典》之中成文管理,还是住建部等八大部门的出手,其实都为物业治理工作打开了更大的“门窗”。
不仅让业主们有了维权的依据,同时也给部分不好的物业敲醒了警钟。



(网络)
这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物业管理等民生事务的重视。
对于物业乱象的解决,现在也可能仅仅只是一个开头。在这之后还有一条非常漫长的道路。
你家物业怎么样?欢迎在评论区和我们讨论~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www.163.com/dy/article/H2JO4T8T0552C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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