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毒瘤”物业形同虚设,我们怎么看待当前社会小区物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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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wrou 发表于:2022-3-17 22:17:4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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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形同虚设,有事找物业,物业找各种理由搪塞,我们是坚决取消物业还是继续支持?分享来源: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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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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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辉仪器 发表于 2022-3-17 22:17:47 | 阅读全部
  惊人的暴利行业:物业!
天使在线syj 发表于 2022-3-17 22:18:00 | 阅读全部
  支持取物业公司,我们房主养的就是一些不负责任的东东…
  第一、这类公司的存在:加大了购房人的经济负担:
  第二、养着这些人不起好的作用:只想歉钱,不想干事:
  第二、什么产告费,商家进小区宣传费等等全进了它们自己的腰包,这个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它们吹收款十分积极,有点小问题找它们总是推三阻四,几个月都可能不解决:
  第四、它们总是高高在上,以管理人员自居,对老人,儿童更不待见:
  第五、这类公司存在也是个多余的筐筐,反而加大的居住人的经济成本,产生更多的矛盾问题。
  总之:我建议可由社区来指导监督,成立居民物业自管队,这样即减少了居民的经济负担,也解决了小区40、50人员的生活问题,他们自己住的小区自已怕更加爱护、珍惜点的吧!也减少了业主和物业的许多矛盾吗?
世纪互联-露露 发表于 2022-3-17 22:18:02 | 阅读全部
  “小区物业”理应是小区业主的勤务员、服务员,理应是小区设施的维护员、保养员!因为“小区物业”拿的是小区业主的薪水,得到的是为业主服务报酬!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今大多数“小区物业”本末倒置、反仆为主,把自己凌驾于衣食父母般的业主之上,霸气十足、匪气十足、主子气十足!他们视业主们的共有的小区设施为己物,任意处之且中饱私囊……
  小区物业的问题己成为当今关乎民生、和谐的一个社会问题,一个关乎社区、居委会在群众眼里的形象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区物业只不过是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之一,居于“被选择的从属地位,他们至所以能反客为主在很大程度上是因被有意无意地赋予了小区的管理甚至是指导、领导的职能,主动或被动地获得了一些“越位”的管理的权力,从而使小区物业们服务不到位、收费很创新,脸色很难看、目中无业主!
  要解决所谓“社会毒瘤”的物业问题,必须正本清源,使物业回到他本来的位置,担当他本身的责任,履行他理应履行的义务:为业主服务,为所在的小区服务
ps6688 发表于 2022-3-17 22:17:48 | 阅读全部
  物业是暴利的行当!它的滋生强大都是超级利润催生的。因为业主的薄弱地位,致使物业成了资本和黑社会勾连的地盘,而业主却成了它们的奴役!
a414679059 发表于 2022-3-17 22:18:24 | 阅读全部
  就是巧取豪夺,增加百姓生活成本
玖夜·雪舞♀ 发表于 2022-3-17 22:18:26 | 阅读全部
  强烈要求取消物业这种被时代淘汰的产物,由业主自主来向社会服务行业购买服务!
wangfan929 发表于 2022-3-17 22:18:12 | 阅读全部
  凡有住宅区必有物业,有物业必有主,物业是民安居乐业的住宅区。社会毒瘤是空手套白狼的物业公司,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是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事情自己办才能长治久安!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不给国家添麻烦!物业公司德不配位困扰民生,扰乱民心影响小区居民和谐幸福感!直接威胁民生安全感!造成社会秩序不稳定因素常有发生,利用公共区域资源逐利交易泛滥成灾,与社区文化建设宗旨背道而驰,脱离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天使在线syj 发表于 2022-3-17 22:18:08 | 阅读全部
  “物业公司不是业主选择的服务单位,它是官商蓄意谋划提前布局的产物,是把民生工程伪装成市场经济下替业主包办的服务机构,是无视消费者者权益的强买强卖行为。
  根据《民典法》,不经业主授权的物业公司是非法的,强行提供服务、并向业取物业费也是无效的,理应还主于民,无条件主动退出。”“房主已被物业剥夺掉“房”子之法律事实性的称谓,被强加了称谓“业主”,这个称让多多虚荣心强的房主人成了“买卖人”,混然不知变成“业主”是丧失治权的法律依据,常规之下,法院是支持经营者——物业管理者的,并不支持“业”户“主”人的。”
linto6718 发表于 2022-3-17 22:18:38 | 阅读全部
  为什么一定要为老百姓配一毒瘤?强制进入小区,强制业主消费,在小区强制收费,在小区巧取豪夺,全国各行各业都是竞聘上岗,择优录取,而物业公司是包分配,包盈利,包盈利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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