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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一周五天工作下来,心力憔悴,已经不能有力气去写东西。聊以旧文充数,温故知新吧。
最近,接触了一件比较棘手的物业纠纷案例,糟心之余,对这类矛盾又有了新的思考。
我一直认为,世界宇宙运转的规律,大小都有相似之处。譬如,太阳系是八大行星层层绕着太阳转,太阳及行星都近似球体,行星公转的轨迹又是一个近似圆形;而人类的胚胎,也正是从一只近似球体的受精卵开始。
世界最本质、最伟大的原理,都是“卵体结构”。
《红楼梦》为什么伟大?正是它无形中创造了封建社会——荣宁二府——大观园层层包裹的卵体结构。大观园是美好的,但荣宁二府却是肮脏的,美好是寄附于肮脏的,就像一个蛋壳一样,壳碎了。蛋清也就不清了。
《红楼梦》告诉我们,再剧烈的变动,都是潜藏在琐碎的日常中的,琐碎是生活的本质,构成的一系列行为故事,构成了一系列巨变的因子。
好了,这是我的思想基础。同样的,在洞窥城市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中,也处处体现了这样的道理。
一、熟人社会的崩溃和瓦解
当今社会,中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百分之六十多,大量人口进入城市,住进了商品住宅小区。
这样的变化带来了什么呢?原先广泛存在于乡村的熟人社会体系瓦解了,取而代之是陌生人社会。
在商品住宅小区,即使住在对门数年,双方也可能不认识,这是很正常的局面。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新闻,老人跌倒了,在家数日才被发现;一些老人去世了,等闻到臭味了才被邻居知晓。
陌生人社会,讲究的就是距离感。这和以前农村互相串门、遇到彼此打招呼的情景完全不相同。
尽管现在我们的政府在想办法,社区举办一些活动、建一些邻里中心、文化场所,但从效果看,自然比不上传统的熟人社会。
熟人社会瓦解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共识就出现了真空,不会像以前农村,还有比较有威望的长者、老人出面主持。(当然,现在农村也差远了,这是后话)
大家住在一小区,重要是解决一些问题:卫生谁搞?停车怎么办?小区出入怎么办?于是物业出现了。
二、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的角逐
物业公司作为商业组织,又是小区的管理者,其本质是要盈利的,是“私”的属性。
一方面,物业公司要收取物业管理费;另一方面,要对整个小区业主进行服务。
这两个方面,一方接续不上,物业费收取不上来,物业服务跟不上,就会产生矛盾。而尤其令人头疼的是,在陌生人社会里,人的素质是参差不齐的,会连续不断地动态产生问题,导致物业服务永远不可能做到完美。
物业公司的恶名,在与业主的拉扯中宣扬出去了。其实关键在于两点:物业服务难做,以及物业公司“私”的属性。
因此,后来又诞生了业委会,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自治,选举业委会代表业主管理,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
业委会的想法是好,表面上属于“公”,但其实因为没有约束,本质上仍是“私”。业委会常常与物业沆瀣一气,或者完全不顾业主的主张嚣张跋扈,这样的事情不在少数。
我们看到新闻上,某业委会给业主发钱的事情,还是少数。而我这座城市,业委会不作为,和物业黑吃黑的故事层出不穷。(所以,我在小区群里从来就反对那些搞业委会的)
三、小区物业纠纷,本质在哪里?
有人说,未来小区的物业纠纷将成为社会管理的主要矛盾。此言不差。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矛盾呢?本质在哪里呢?其实就是我讲的陌生人社会。
但这么讲太简单化了。
一个小区就是一个小社会。这是被大社会包裹住的,虽然小,道理和大社会是一样的,但往往缺乏公权力约束,管理更难。
人员复杂,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思想不同,跟以前的村镇一样,但就是人与人不相识,是陌生人社会、是原子社会。
问题是,政府的权力是很难达到这样的层面的,以前有乡绅,现在有村委会;城市有物业,可是物业是盈利组织,本身还在风雨飘摇。
在我看来,小区管理问题,就像一群原始人嗷嗷讨论如何把部落发展起来一样,还处在一个蒙昧探索期。
其实现在的关键就是,小区自治权交给谁,由谁干的问题。
物业靠不住?业委会就靠的住吗?
有多少业主愿意放弃休息时间,那么热心为大众的事情去奔波,就算愿意,他专业吗?就算专业,他能保持客观吗?
这是一场人性的觉醒,这是一个生产力发展阶段的考验。
但显然,我们达不到。
我们必然在磕磕绊绊中前进,由此,物业矛盾纠纷,那些鸡飞狗跳的故事只会接连不断的上演。
四、地方政府缺乏有效手段
囿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实地方政府对物业矛盾纠纷鲜有有效的手段,最多的就是协调,或者让业主们自行进入法律程序。
这些年,各地搞红色物业,发挥小区党员同志的作用,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有多大的效果,仍需要长期观察。
以上,就是我对小区物业矛盾纠纷根源的全部探讨。
我们许多人,都生活在城市小区里,这与我们息息相关,希望以上思考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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