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区有一个小区叫做“翡翠之光”,这几个月在交房阶段,小区内有六栋楼房是专门安置给盖山镇的安置户们,但最近安置户们却说,他们没办法拿到新家钥匙,这是怎么回事呢?
安置户:收到交房通知满心欢喜竟遭遇物业“泼冷水”
安置户们向记者介绍,2016年他们的房屋被征迁,直到今年的11月1号终于收到了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的房屋排房单,他们被安置在了瑧茂公馆小区。
记者从相关部门那里了解到,瑧茂公馆是小区备案名称,翡翠之光则是小区宣推名称,两者为同一个小区。那么安置户口中的变相收费从何而来呢?
安置户对小区物业费提出异议:太高了
小区安置户
现在物业费是2.15元/月/平方米,收费太高了,安置房不可能这么高。
安置户说,这样的物业费对比周边安置房小区,确实有点高。记者也走访了翡翠之光小区周围3公里以内的安置房小区进行了解。
双湖新城小区安置户
从2017年搬进来起就是1.2元/月/平方米
齐安新苑小区安置户
有电梯的1.2元/月/平方米,没电梯的0.7元/月/平方米
虽说每个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同,服务内容也不同,那么收费标准不同也很正常。但同样都是安置房,物业费的价格却相差较大,这些安置户们心里总归有些不好受。那么,翡翠之光小区对于安置房的收费标准合规吗?
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科 工作人员
当时中标的时候是多少价格就是多少价格。按正规程序走,中标了来我们房管局备案,我们就是按照这个实施了,如果是安置房,有个政府指导价就是2.15元/月/平方米。
安置户提出质疑:不交物业费就不给钥匙?
既然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合规的,记者认为如果安置户们有异议,可以和物业管理公司再进行协商,可安置户们说,就是在协商这事上,新问题又出现了。
安置户反映,他们原本想先交房装修,但前来物业中心领取新房钥匙时,却被告知需缴交物业费后才能拿到钥匙。这让原本就对物业费存有异议的他们,有些不满。
针对业主的说法,记者前往了小区物业中心了解情况。但采访现场,物业中心没有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的问题进行解答,哪怕是业主想要完成交房流程也未正面回应,这样的态度实际上已经能侧面说明一些问题了。为了促进事情解决,记者也将情况反映给了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征收中心。
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没有捆绑 会积极与业主协商
针对记者反映的情况,辖区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会马上联系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几小时后,记者接到了物业的回复电话。
江先生表示,物业并没有将交房和物业费进行捆绑,他们与安置户之间有些误会。之后也会积极和安置户们进行协商。我们也希望通过双方都能抱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让安置户们早日搬入新家,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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