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栾城区业主向记者反映,其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置相关条例规定于不顾,以给业主断水断电的野蛮方式催交物业费,管理一度陷于混乱。不仅如此,该业主将此现象反映到栾城区住建局,但时隔近一年,问题却迟迟未能得到解决,物业公司依旧不卖水、电。对此,记者前往实地进行调查。
家住栾城区的赵先生向记者反映,自2017年购买花溪里小区一套住房,至今一直尚未入住,2021年6月赵先生计划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但发现该房屋无水无电,并且进入小区需持门禁卡,对此,河北名谷物业公司告知,需全额交纳物业费后,方可购水购电。
随后,赵先生前往栾城区住建局物业科进行咨询,一名工作人员向赵先生提供了一份《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并表示,连门进不去,肯定不行,先让物业公司把门禁给解决了,水电问题将抓紧给予协调。
但时隔数月后,赵先生的水电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其多次前往栾城区住建局进行反映,该局物业科杨建坤科长表示,将会与物业公司协调。
记者注意到,《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
栾城区住建局物业科王彦刚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坚决不允许以停水、停电的野蛮方式,向业主催交物业费。
对于名谷物业公司会进行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记者问道,业主赵先生以向住建局物业科反映问题近一年,至今问题未能解决,是赵先生反映问题后下达了整改通知?还是今后会下达整改通知?王彦刚未作答复。
赵先生向栾城区住建局物业科反映该问题,请名谷物业公司参照《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三十七条规定收取物业费,一名刘姓工作人员明确回复:“栾城区从来没施行过”。
除此之外,记者在栾城区走访多个小区的物业公司获知,均表示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不知情。
记者通过企查查获悉,河北名谷物业公司于2021年未及时维护电梯,被栾城区市场监管局罚款3100元。
2019年擅自开采地下水,被栾城区水利局进行处罚。依照《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业主提供视频显示,其要求按照《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交20%物业费,河北名谷物业公司苏姓负责人强硬表示不知道这个条例。
小区物业公司其本质是为业主提供服务,方便小区居民生活,然而,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诸现报道,监管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担负责任,解决矛盾,化解问题。
《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文为何在栾城区从未施行过,业主将近一年多次到物业科反映买不上水和电,至今未解决是何原因?何时能买上水电?记者采访张艳国局长,截止发稿未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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