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索寒雪 北京报道
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明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他今年递交了《引入专业物业管理企业,共同推广物业城市治理模式的提案》,希望政府通过公共服务整体外包,将有实力的物业、连锁餐饮等企业引入,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他表示,在城市治理中,基层事务繁多,但是能投入的人力物力非常有限。基层治理工作的内容是极其复杂的,工作量也不断在加大,但人员的编制有限,也就形成了常说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政府治理结构是一套纵向垂直体系,需要很强的执行力,但在基层治理层面,需要多个部门横向合作,因此,有必要将纵向工作指令在街道层面做出整合。
基层工作者事务性较多,缺少足够的时间和调配资源提高服务质量,间接造成人民群众对基层工作的感知度不强、满意度不高的情况。
因此,他建议,政府适当放权。城市综合管理、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城建、应急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治理改革的要求,依法下放和优化公共资源、公共事务、公共秩序和公共服务工作领域的有关事权。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整体外包。政府职能部门作为发包方,授权总包方对物业城市项目全流程把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和物业行业人力资源优势,让物业公司为企业、个人、政府提供全流程服务,将城市公共资源按照市场化进行运营,同时避免项目内各分包方低水平竞争,盈利部分进行反哺,实现降本增效。
政府通过直接授权或公开招投标方式与企业签订城市公共及生活服务运营总包合同,并通过总包商统筹管理各类城市服务供应商,承接政府“放管服”改革需求。总包商是承接物业城市各项城市公共管理的各项业务统筹的执行机构,是对服务区域内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进行“管理、服务、运营”的全流程协同治理机构,是物业城市服务供应链的整合、管理、调配机构。同时,在城市治理过程中起到咨询和协助作用,成为在城市治理层面政府与民众有效连通的接点。
目前,“物业城市”的模式已经出现,创新价值在于把城市管理看作一个“大物业”,将物业管理的系统性思维和流程管理能力融入城市治理服务,由单一服务主体统筹资源,提高效率,并为治理结果负责。
在需求侧,政府机构或具有专业技术的代理人通常充当服务购买者,以凭单或专项资金的方式将指定的公共服务交付给服务使用者,并定期对物业城市的管理模式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
比如,北京的部分社区开通养老驿站,主要为高龄、空巢老年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老年餐服务。实际上,这部分工作完全可以向社区周边餐饮连锁店开放,由这些餐饮连锁店提供服务,老人可以使用政府发放的助老券,最后由政府按规定的价格与企业结算就可以了。
在供给侧,企业以服务总包商的角色进入城市日常运营,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并为城市治理难题提供他山之石式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从效果上来看,自2018年起,以万物云等为代表的现代物业管理企业在全国各地开展物业城市治理模式,从珠海横琴的物业城市为始,逐渐发展到建成区复杂业态的治理,如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武汉唐家墩街道、广州白云区三元里街道等,采用数字化指挥中心,提高线下运营能力,联动多政府部门接口,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市民反响良好。
洪明基表示,现在物业管理企业在科技研发、资源整合、服务能力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要在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取得进展,需要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其优势。作为头部企业,应将自身在物业城市治理方面的经验进行标杆项目的申报。政府在积极推广的同时,要形成市场化企业参与城市治理的机制,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共同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的水平。
(编辑:孟庆伟 校对:彭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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