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方引入物业管理20多年,多数小区业委会都难成立,功过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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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pkno1 发表于:2022-3-27 18:11:0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581
有人说物业管理便民,有人说是减少了一些机构的责任,还有人说养了一帮寄生虫,物业管理功过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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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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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IDC 发表于 2022-3-27 18:11:12 | 阅读全部
  几年前撤销了评级,现在等于物业公司基本没有监管单位,大多数是肯定更加不认真做事。
  此外,前期物业的设置不合理,致使多数物业公司,实为其开发商公司服务。对业主真的是管理,本质上一点儿服务意识也没有啊!
  不监管、不处罚、不整顿,使得物业依靠自己强大的资本,在落后城市呼风唤雨,表面文章都懒得做一下。
  呵,也许国内的土壤太适合,从西方引进的物业,也会像从西方来的生物入侵一样,在国内三四五线疯狂生长,形成一种全新的、畸形的基层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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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fny1012 发表于 2022-3-27 18:11:23 | 阅读全部
  什么物业管理?分明是二次剥皮的房产刮刀。人家是当企业耒做的,从而必然会有黑心的盘剥和唯利的做法。因为你一旦入圈、可套你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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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讯 发表于 2022-3-27 18:11:27 | 阅读全部
  还是一个信任危机。业委会普遍不公开财务账目。服务情况也没有标准。什么地方可以划车位,什么地方不可以普遍乱来。能划多少划多少,好好的小区到处停满车子。说白了为了多收费用。支出的费用还吃回扣。这样居民很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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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1 发表于 2022-3-27 18:11:07 | 阅读全部
  物业只做两件事,一是收物业费,按时按点,挨家挨户,足额收取。二是应付上级检查。一听检查要来,立即出动一大群物管人员,开几辆小卡车,象鬼子下乡扫荡一样,看到外面所有业主的东西,不管三七二十一,通统扔到车子上拉走。平时除了清理垃圾箱里的垃圾,什么其它事都不做。平时有什么问题想找物业解决的,连一个人都找不到。这样的物业,真不知要它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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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五星-小博 发表于 2022-3-27 18:11:18 | 阅读全部
  实践证明,社会主义的中国引进西方式物管行不通。随着中国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激增,而由于小区物业管理引进西方市埸化管理模式,致使很多地方小区成了管理真空。目前小区多数无成立业委会,物管公司又以利益为目的,侵占业主利益无人监管,街道社区又人手紧缺,管理难到位,业主与物管矛盾频出,业主用拖缴物业费方式向物管表达不滿,日积累月,恶性循环,影响环境,破坏和谐。
  笔者认为,为了解决这一顽疾,国家应对物管实行改革,将物管市埸化运作改为行政化运行,街道下设社区管委会,社区下设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第一届班子应由社区任免,形成正常运作后再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负责本小区行政管理事务,包括环境卫生,安保等事项。业主上缴的物业费由社区财务代管,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的由业主委员会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停水,停电等。业主委员会常设成员由社区发给一定薪酬。工作出色,由上级给予一定奖励!小区财务收支及业主缴费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年终由街道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审纪,将小区建设成城市强有力的基层行政组织,既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也有利于让上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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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studio 发表于 2022-3-27 18:11:51 | 阅读全部
  我呆过的国外一日本。日本也有物业公司,是由房屋建筑商所内辖的部门,也向业主收固定的物业费。
  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有轮流当值的业主,作用是向管理者发议论。
  管理很严,在居住地,就叫小区吧,随地扔一个烟头都会被调查到是谁,并处理被检讨或是罚款。
  他们对物业的管理和维护也很严,铁栏杆根本看不到锈跡,墙面也看不到裂缝和起皮,就是这样的栏杆和墙面,到了时间,仍然凃漆和粉刷。
  没有人门禁和车门禁,但每户配有楼栋和车位钥匙。
  也收管理费,可能购房者也能接受,购房前已经表示,有无车位停车,若你需要车位而实际并无车位供应,买卖不能达成。
  我见过一栋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房子,无论从地面装饰还是绿化草坪,大树到楼房外表内饰,给人的印象就是新楼,我为此还闹了笑话,同行人笑我,房产商就喜欢你。
  房产商和购房者签合同的真实性基础,化解了日后生活的矛盾,购买房子不存在被他人和组织代签,使合同具有合法性,严肃性,这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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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九号 发表于 2022-3-27 18:12:06 | 阅读全部
  这个话题太大了,看来提问者也是关注民生话题的有志之士,我们可以讨论。
  一、其实我们引入物业管理这个事物,至今恰好是四十年。
  物业管理,最早雏形出现在英国,美国人将其发扬光大;我们是在1980年前后,从香港,经深圳逐步引入;1981年成立的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算是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物业公司。
  我们的物业管理,一直是学习和借鉴的“香港模式”。
  二、物业管理在国内经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遍布社会的各个领域。
  物业的触角几乎涵盖了各类的业态:办公楼、写字楼、博物馆、快速路、高架桥、工业区、CBD、商场、医院、码头、银行、学校,等等等等
  尤其是所谓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许多传统的机构和部门设置得以精简,全面推向社会,使得物业管理行业大有可为,也解决了大量人员的就业问题。
  而许多大型品牌物业公司,实力雄厚,跨地区发展,竞相上市已不鲜见。
  三、我们在头条问答中讨论的物业话题,仅是住宅小区类的“物业管理”。
  这也算是当时引进物业的初衷和最早的一个管理业态,也是备受争议的一个分支。因为它面向的是千家万户的普通老百姓,是众多的“业主”;而不是上述“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等项目,仅需向一个“业主”负责。
  总的来看,物业虽经几十年发展,但住宅小区的物业矛盾与纠纷始终就未停息,且呈愈演愈烈之势;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
  四、业委会成立难,使得所谓的“业主自治”,往往成为一句空谈。
  从全国的数据来看,各大城市除上海之外,住宅小区业委会的平均组建率仅在10—30%之间;而最早引进物业管理的桥头堡——深圳,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也只有40%左右。
  小区,归根结底是业主的小区;业主大会才是小区最高权力机构;选出业委会才能使得“业主共同决定事项”成为可能并付诸实施;而没有业委会这个执行机构,许多问题就无从谈起,无法实现,进而开发商及其前期物业公司就可以长期主导并控制小区的一切资源,这在“法理”上是讲不过去的。
  五、住宅类物业的下一步到底该如何引导和规范,道路依然漫长而曲折。
  法典的实施,可能是个契机;但仔细审读法典相关条文,多是提纲挈领式的大框架界定;仍有待于贯彻实施细则的尽快出台;也就是说:
  短时期内,业委会的成立问题以及监督监管问题,以及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前期物业公司的退出机制问题,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如何实现和保障;等等等等;这些都将还是困扰相关各方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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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go520 发表于 2022-3-27 18:11:43 | 阅读全部
  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一方独大,收支不公布问题很多,居委会对此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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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meitouzi 发表于 2022-3-27 18:12:15 | 阅读全部
  没有业委会,物管可以随心所欲的收停车费,广告费,物业费支出很少一步份用于保安,保洁,大部份则个人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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