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辞退物业公司
记者 崔萌
问
市民任先生询问: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想辞退物业公司,应该如何做?
山西君宜(运城)律师事务所毕雨萌律师答复:任先生所在的小区业委会需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解聘现有物业公司。
答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四项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该小区业主想要解聘现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首先召开业主大会
召开方式可以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互联网形式召开。
其次公示会议信息
公示会议信息,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的,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将会议议题及其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公告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此外,还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派员列席会议或者了解会议情况。
最后投票表决并进行意见统计
街道办事处或者委托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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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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