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城市更新改造的重点内容,是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发展工程。北京市自推进实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以来,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居住环境显著改善,居民满意度不断提高。但在改造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现实问题,如思想认识有待提升、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不够优化、群众工作仍需加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部分居民对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组织管理的呼声较高。
为凝聚共识,补齐短板,惠及民生,增强老旧小区改造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实现改造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
凝共识 提高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认识
老旧小区改造是北京市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也是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的“民生改善综合体”。改造工作要坚持党建引领,推进改造项目共商共建共治共享,逐个破解老旧小区改造治理难题。要将群众工作贯穿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积极主动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坚持改造意愿从群众中来、改造需求从群众中来、改造内容从群众中来,改造方案到群众中去、改造管理到群众中去、改造效果到群众中去,不断健全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让群众成为老旧小区改造的一员。各单位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各参建单位主动“向前一步”,做到思想意识向前、调查研究向前、沟通协调向前、指挥决策向前、响应处理向前、精细管理向前,把好事办好,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补短板 做实做细老旧小区改造立项工作
重点强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意见》提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要坚持问需在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主体作用,改造前充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改造内容体现“民有所呼”,项目立项体现“我有所应”。坚持治理在前。坚持市级统筹、区为主体、街道落实、各方参与的改造治理机制,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凝聚共识在前。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改造部位和项目,要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依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公示在前。设计方案要主动公示业主意愿和共识意愿,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征求小区全体居民的意见。坚持拆违在前。先拆违再改造施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先进行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开墙打洞、治理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工作。坚持储备在前。持续完善并动态调整项目储备库和年度改造任务计划。成熟一个项目,改造一个项目,滚动实施,压茬推进。坚持物业管理在前。物业服务企业与服务标准已经确定的小区,方可列入年度改造任务计划。坚持统筹在前。鼓励专业集成,统筹“六治七补三规范”内容,统筹推动各类管线改造,协调推动综合整治与管线改造与老楼加装电梯同步实施。坚持明责在前。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群众工作第一责任人,是组织和推动拆违工作第一责任人,是老旧小区改造申报第一责任人,是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改造工程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提前介入改造管理。坚持风险排查在前。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做好风险防控。
惠民生 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
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落实责任规划师的规划引领与实施监督责任。根据小区综合整治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居民诉求等进行综合整治方案设计,突出细节设计、回应合理个性化需求。设计单位要指派专人加强施工现场跟踪指导服务。抓好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与防疫管理。探明地下管线状况,防止挖断管线,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式安全防护。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搭设硬质水平防护,严禁高空抛物。施工材料集中存放,封闭管理,采取防倾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和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进出小区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社区防疫管理。抓好施工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公示牌”应载明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机构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主要材料公示牌”应载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结果等内容。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改造用的产品和材料。完工后,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载明工程名称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的永久性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抓好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外窗工程、上下水改造等老旧小区专有部分完工后,邀请住户参与分户验收。屋面、外墙、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改造完工后,在组织完成四方验收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和参建单位,对改造效果进行验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抓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风险等级应按照不低于较大风险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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