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凤岭春天小区多名业主拨打南国早报新闻热线反映,该小区多处设施陈旧损坏且无人处理,无奈之下,部分业主自行召开业主大会计划筹备成立业委会,却被告知会议召开条件不符,业委会成立失败。到底什么情况?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小区沿商业街的整栋楼出现外墙开裂,业主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南国早报见习记者罗贝尔摄
缘由:
小区隐藏安全隐患
业主亟待成立业委会
凤岭春天小区的业主李女士说,小区交房入住已近十二年,去年就有业主发现住宅楼出现外墙脱落、挡土墙出现裂缝的现象,但至今物管都没处理。
去年10月起,南国早报客户端先后多次对该小区外墙脱落一事进行报道(戳链接看此前报道《
南宁一小区外墙脱落,砸坏多辆电动车和汽车
》
《南宁一小区住宅外墙皮又双叒叕开裂》
)
小区外围挡土墙出现裂缝。南国早报客户端见习记者罗贝尔摄
当时物管和开发商有关人员表示将尽快排除安全隐患,如今时隔5个月。3月26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在小区沿商业街的住宅楼外墙上,依旧遍布多条细长裂缝,此前被专业人士排查标注墙面空鼓的红色边框仍然存在。在小区挡土墙顶部的草坪上悬挂着危险警示标牌,挡土墙表面也出现多条裂缝。
业主表示,这些“危险红圈”和“危险土墙”就像一个个定时炸弹,物管长时间不处理,存在着很大安全隐患,因此,小区亟待成立业委会规范管理小区各项事务、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合法权益。
矛盾:
业主召开业主大会
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
去年年底,小区部分业主开始筹备成立业委会工作。今年2月14日至28日,在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办和高坡岭社区的指导下,凤岭春天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对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委会成员、通过《小区挡土墙加固方案》进行投票。
南湖街道办事处发布业主大会结果通告,认定会议无效。受访者供图
3月14日,南湖街道办事处发布凤岭春天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结果通告,根据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该小区此次会议参与投票人数占总人数79.72%,已达到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而参与投票面积占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58.88%,未达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因此认定业主大会无效。
李女士说,凤岭春天小区划分了三个区域,由三家公司管理。开发商的商业街采用只租不卖的模式,虽然开发商也属于小区业主,有权对小区的公共管理事项进行表决。但在业主大会上,开发商和1号楼只委托了两名工作人员参与验票工作,在投票时选择了弃权,导致参与投票面积不达标。
说法:
委托他人参会计票
不计入专有部分面积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风岭春天小区建设方南宁熙域置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高坡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陈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与1号楼业主虽是自管,但本质上他们与凤岭春天小区的业主同属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有权选择是否参与业主大会的投票,他们只是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以及参与验票工作,实际上并未参与投票,所以不计入专有部分面积当中。“该小区业主大会的整个流程是符合规定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多少是根据投票箱开箱结果进行统计,也就是业主必须参与投票才会计入专有部分面积占比。”
在挡土墙顶部的种植物上悬挂安全警示牌。南国早报客户端见习记者罗贝尔摄
业主想组建住宅区业委会,是否能举行住宅区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记者随同凤岭春天小区业主代表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最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首先,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其次,只有在已投入使用且形成两个以上独立院落或者封闭区域的,在明确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和不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只有在该区域的水、电、消防、道路等全部为独立的情况下才能划分,而目前凤岭春天小区的情况并不满足上述条件,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按照规定进行”。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鸣湄表示,建议凤岭春天小区住宅区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最好与各方达成一个共同协议。如果还在业主大会筹备期内,可以重新召开会议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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