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被废止,物业行业将发生哪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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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二狗 发表于:2022-4-1 23:51:0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374
  中国城市物业服务不应以楼座、房地产开发单元为单位,而应区域性划分。现在所谓的小区,房地产商开发那一块就形成一个小区。居民区块被割裂的四分五裂,好多都不配套。                                     管理本来应是国家政府最基层组织的重要民生工作,变成了物业公司的事。服务公司成了管治公司。居民小区各自为政,都有自己一套管理办法、把居民圈在一个一个的圈圈里。                                                                         物业管理应是以区域街道一级组织负责。应各是保洁清运、绿化、公安、消防、电力、热力、自来水、房屋维修、城管等专业化的服务行业性或专业管理部门来服务和监管。社会上也不应设置一个综合全保的公司。也不应该让居民去自己选什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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じ☆ve主角 发表于 2022-4-1 23:51:06 | 阅读全部
  谢谢邀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被废止是否属实不知道,但|“物业服务公司”这个社会怪胎已对阻碍社会化管理,撕裂社会阶层,激化社会矛盾产生了不可低估地破坏作用。
  物业服务公司最初由房地产商成立掌控,发现有利可图各种物业服务公司纷争加入。
  一,不管是新楼盘开发商成立的物业公司或是采用各种手段入驻新老小区的物业公司,由于业主一盘散沙使得物业公司忘记自己本份(服务业主)而俨然以主人身份凌驾于业主之上,随意收取和定,涨各种服务收费(包括物业费,车位费,进出小区车辆费)。
  二,大大小小的封闲楼盘小区已由物业公司将社会割裂成封建割据式地独立王国。我的地盘我说了算!政策法令难以抵达宣传,执行。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难以兑现。
  三,经济利益促使“物业公司”使国内形成一个新的利益集团,见利忘义让它们为达利益目的不惜使用各种暴力手段阻碍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使用暴力手段解决与业主产生的冲突和矛盾。
  四,物业公司形成为寄生在小区业主身上的寄生虫。附近有一小区,20栋楼18层,每层三户型,每户平场120平米(大户型170平,小户98平)。经几次涨价物业费每平米3.90元,每栋楼月收物业费25000元左右X2O栋=50万元,小区地面停车位50多X月租150元=750O元左右。地下车库人防工程被物业公司租出多少车位不清楚。这个小区仅物业费和小区停车位年收取业主共600多万元。而物业公司保安十清浩工,勤杂工共28人,每人月工资按4O00元计,全年工资支出100多万元,电梯电费按年1O0万元计,共支出2O0多万元。这个小区物业公司年收入400余万元。
  当然这个小区物业收费高是个例,其它小区电梯房物业收费一般都在2.20元到3元之间。
  物业服务公司资质取消后首先将业主主人翁地位巩固了,由街道办或区委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聘请门卫,清洁工,小区停车位收入和收取适量物业费用于支付门卫和清洁工工资,社会一片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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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抙善意 发表于 2022-4-1 23:51:18 | 阅读全部
  首先,建议取消由开发商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改由社区统一组建并管理。
  其次,建议将“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社区服务管理站”,以突出服务功能,取缔“公司”企业性质,让居民获取应有的权利,享受应该享受的权益。
  目前的现状是: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象“官老爷”派头十足,可遇到一切问题,无一例外是拖、推、拒。比如:车停地下车库遭冷凝管道漏水腐蚀了大片车漆,当向其前台值人员反映情况并提出由其送修时,先是让我等其向“领导”汇报,两天未有回音。再找他们时,又换一个理由回答是“非车位,属公共场地停车由自己担责”。我以说理的方式断然否认了他们的说法后,他们觉得了理亏,可回答还是“再研究”的硬拖战术。可又过几天仍没回音,再找他们时,又换一个理由回答说“是设计院设计问题,公司不该负责”。当这个理由被剥斥并问其为什么不搞物业维修或拒停提示时,他们无语,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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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爱樱雪 发表于 2022-4-1 23:51:09 | 阅读全部
  关于物业和业委会方面的问题,我是受邀必回,而我希望朋友们在看我这个回答时,同时可以去看一下我今天发表的文章《物业告示开支40万,实际却只花了几万元,大修基金真是唐僧肉啊》,文章内容因为涉及很多业主名字,因此照片没有上传。
  物业公司,本应该是由业主出钱,请来管理和保障小区安全,维护小区秩序,让业主有一个温暖舒心的环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少物业不但反客为主,飞扬跋扈,甚至还出现对业主进行欧打,停水停电,限制业主出入,巧立名目,侵占业主权益,这些种种,都是让业主对物业越来越深恶痛绝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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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作为保障小区设施设备更换必须资金的大修基金,却成了物业的唐僧肉,用一报十,大肆变相侵蚀大修基金,几乎是很多物业敛财的常事,然而,业主因为无法统一,而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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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骂物业是土匪,认为物业不应该存在,觉得物业管理可以由业主自治,或者由社区代管。其实我想说,一旦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发包的权利落在了业委会手中,那么,私心的膨胀,也会演变成比物业更贪婪,而交由社区或者街道代管,恐怕,很多很多的问题也会随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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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只要过多的人居住在一起,就必然需要有人进行管理,而由第三方进行管理,业主监督,本应该是最合理的,然而,如何对服务者进行有效管理和约束,如何控制物业的合理权限,却成了一个有题无人解决的事情,而业主,无法指证和独木不成林则成了出钱的主,受欺的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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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合理的法律法规对物业进行约束,严查物业巧立名目,侵占公共收益和大修基金。希望相关部门行其职,力其行,物业与业主的矛盾,自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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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6603 发表于 2022-4-1 23:51:16 | 阅读全部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由《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5号,2007年11月26日、2015年5月4日予以修改)规定的,由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被正式取消。 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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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被废止,我认为存在几方面的优点和不足。
  一、加大了物业企业的竞争力。资质被取消,行业竞争的整体格局将发生本质改变。放低了想加入物业行业的门槛,会有更多的具备服务意识的公司加入。加大了业主的更多选择性,也加大了物业公司竞争的压力,从而加强自身的服务和质量,只有这样才会被业主认可,否则就会被淘汰。
  二、更多新生物业公司的加入,带来市场更大的竞争,促使物业用质量来提高竞争生存。市场需求大浪淘沙,被认可者上,不被认可者淘汰,服务好,服务能力强的物业公司更容易生存。
  三、物业服务资质的取消,打碎了物业公司必须拥有资质就能提供服务的“铁饭碗”。也可以说解决了物业行业垄断的形式。市场竞争的政策壁垒被取消,物业创业门槛大大降低,曾经由政府说了算的“资质”,现在被市场接过了话语权——你行,你就上,不行就淘汰。
  四、资质的取消降低了成立物业公司的门槛,加大了更有能力公司入住的同时也会让一些没有能力的企业更容易加入,短期可能会带来更不好的服务,但是终究会被更好的物业公司淘汰。
  物业服务企业面对市场竞争的强大压力,必须做好自身的提升,做出更好的物业文化。只有自己做的好了,有了良好的口碑和信义才能在市场竞争下生存。希望物业公司能够越来越正规,能够满足市场的需求,用服务质量来求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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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就 发表于 2022-4-1 23:51:40 | 阅读全部
  现在有些物业已成为社会的公害?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强烈要求国家取消现有的物业制度!以社区居民自治!还社会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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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诺站长 发表于 2022-4-1 23:51:48 | 阅读全部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渠道,这是我们的初衷,取消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让居委会替代物业公司,居委会成了小区的保姆,像一篇美丽的童话。
  我欣赏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这次疫情防控功不可没,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贪多嚼不烂,发展第三产业要坚持,保障就业要继续,能不折腾就不折腾。
  提高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我举双手赞同,但取消物业公司服务,让社区居委会进驻小区搞物业管理服务有待考量。
  一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人数有限,二是社区居委会的职能范围不够盲目的扩大,按有些人的思维,是不是社区居委会还要自己开米店、开菜店、开化妆品店,这一切与老百姓的生活也都密切相关。
  小区的物业管理应该由业主委员会说了算,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社区居委会招标购买小区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参加竞标,服务期届满,业主委员会评定,满意继续服务,不满意再次招标,更换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去留由服务的好坏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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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宝宝 发表于 2022-4-1 23:51:21 | 阅读全部
DSC0000.jpg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利就有弊,关键是如何把控它。

  先说它可能产生的好的积极变化。注意,这里说的是可能,而不说是必然。为什么呢?物业公司对小区来说仅是一个服务企业,需要监督的主体和机制的完善,如果监督的主体缺失,监督的机制漏洞百出,结果很可能还是一样的。
  可能的好处有哪些方面呢?
  一是门槛降低了,参与的物业企业增多了,竞争激烈了,可能会引发物业服务费用的相对降低,为了能承接到小区业务,物业公司的收支更加透明,服务质量会有所提高。
  二是取消资质后,实实在在有服务意识、有能力的物业公司能承接到更多的业务,能承接到更大型的小区,对原来的高资质物业公司形成威胁,而促使原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增加透明度。也就是凭本事和勤劳吃饭,而不是靠资格吃饭。因为原来的资质就相当于资格,但资质并不等于服务。
  三是净化清理原来资质物业公司中的“假人”。很多人不知道,原来的资质划分是很简单或者粗暴的。一是靠注册资金的多少,也就是说有钱的,资质就会高。没有钱的,资质肯定高不了。二是靠技术职称人员的数量。比如要多少的水电工程师、会计师等等这些有了资格证的。但是实际情况是什么呢?就是企业实际没有这样的人,但是靠一些有这种资格证的人来挂靠,靠这些人的资格证来申请资质。我的一个会计师朋友,就莫名其妙地成为了200公里外的一家物业公司的会计师,就是他的证件被偷去申请资质的。但是,这样资质高的企业,看似高手云集,其实做事的人还是随便找来的乌合之众。
  资质取消后,物业公司就不会找这些人来挂靠装门面(要装门面肯定不会是白装的,总要支付一定报酬吧),企业名册上的员工就会是实实在在干活的员工了。
  它可能带来的坏处或者消极影响呢?
  一是恶意降低竞争,给小区带来更加低劣的服务。一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是需要基本的人员配置和成本支出的,并且成本支出主要是人员工资。但是为了获得小区的合同,有的物业公司本来没有这样的人才,人员,他们敢随便就开口答应。在选聘的业委会或者业主代表团不知情的情况下,只是一味的看对方报的单价,单价低就签合同。结果实际入驻后,他们减少人员来维护运行,实际服务质量就下降了。比如本小区选聘物业公司时就有一家报的单价较低,但我们知道根本不可能运行下来,还是让它落选了。
  二是没有技术实力也敢承接。比如高楼小区有很多重要的设施设备如电梯、水电、监控操作、应急柴油发电、消防设施的操作等等,实际是要许多有一定技术经验甚至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的,但是没有这些人员的企业也敢承接。到真正承接下来后,这样也不懂,那样也不行,遇到突发事故,开关找不到,监控调不出,消防水打开后就不知道哪里是开关等等,这些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有时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DSC0001.jpg 那么,要如何避免这些消极因素出现呢?我认为要注意几点:

  一是业委会要引导业主,不要一味的以价格低来选择。要知道本小区最少需要的人员配置,这些人员以及维护小区运行的基本成本开支,就可以测算出物业服务费的基本单价。其实就如同一处工程的招标一样,并不是报价越低的就越好。价低质量就低这是肯定的。
  二是要详细考察物业企业人员的实际素质,可以组织业主暗访该企业服务的其它小区,考察该企业的实际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等,对该企业的真实情况有个清醒的认识。
  三是组织小区里的能人业主参加考查把关。如水电工程可以请小区里懂行的水电工程师来提专业问题,看对方能否答得上来。监控技术员可以来考察他们的监控操作是否合格等等。每一个小区都有很多的能人业主,业委会要充分的组织和调动这支隐形力量来为小区服务。
  四是政府主管部门对要物业企业进行严格监管。有弄虚作假的,可以进入失信黑名单等等。
  总之,小区的情况很复杂,但小区的治理绝不可能仅靠物业公司就能完全做好的,还需要众多业主的积极主动参与。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锐眼说小区”,有空的时候,请阅读我的相关文章后进行互相的探讨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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嗳情姷毒 发表于 2022-4-1 23:51:48 | 阅读全部
  以街道,片区为单元的划分,有利于交通,消防,治安,卫生等共享与统一,并有效利用国土资源,实行以社区为管理体系的民宅管理部门替代现有物管公司,有利于对民宅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民宅矛盾的解决,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实施收费标准执行,有利于对原小区共享资源造血功能的提升与收益分配,(小共享资源:如电梯,外墙面等的广告收益,小区内停车费及管理费收益等),废除现在的各治为政的管理模式,让民宅共享资源收益回归于民,废除现有物管公司,让众多的各治为政管理成由社区统一管理体系,为民宅居住户减少了物管费,还有共享资源收益充抵,这样可诚少现有物管费一半以上(因减少了现物管管理人员百分之七十),届时,民众才是真正的减轻了居位负担(按现时对比减少百分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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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颖676 发表于 2022-4-1 23:52:21 | 阅读全部
  对于物业服务公司说白了其实就是生活服务单位。不同的是以前是流动性服务,现在是小范围的区域,也就是小区固定性服务。
  奇怪的是现在的所谓物业服务公司貌视一个独立的‘’行政管理‘’部门。而且缺乏监管。这就是物业服务公司给小区造成的问题困扰。
  小区物业服务的存在对保护小区环境有好处。业主依据国家政策规定付物业服务费也没有疑议。但是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不能把这种服务视为一种特殊行政行为权力。比如法外的限制人员近出小区的行为,强收物业费以外的管理费。或抬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就是收费有偿服务,和以前的社会生活行业合作服务工作一样。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自由只是改变服务方式,而不是去改变服务性质。如果忽略这种潜意识的变化对社会是一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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