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
园区各物业公司、各个体商户、各住宅小区居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小区建设维护,完善城市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打造整洁、优美、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区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归属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兰州新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开展住宅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乱堆乱放杂物。全面清理小区内外,商户门前,单元楼梯内、空调隔断、地下车库等区域乱堆乱放的各类杂物和垃圾;垃圾桶要摆放有序,及时清洗。
二、清除乱贴乱画广告。全面清除小区内外橱窗、墙体、楼道、电梯口等乱贴乱画的各类宣传海报、宣传广告。
三、规范车辆停放。合理划设机动车停车位和电动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点,督促引导业主按朝向在规定区域规范有序停放各类车辆;严禁二手车经营商大量、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商户利用锥桶、杂物占用门前公共停车位。
四、提升绿化品质。严禁在小区内外绿化区域堆放杂物和倾倒污水;要及时维护、保洁绿化区域,杜绝绿化区域裸露或出现枯草、纸屑等各类垃圾;绿化区域护栏应样式统一美观。
五、更换维护公共设施。小区内路面、道牙、路灯、公共健身器材等设施要及时清洁、更新维护;小区大门、楼体外立面墙体及单元楼号、单元安全门等要及时维护、更换。
六、中川园区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小区环境卫生整改不到位、不整改的物业公司严查严管严罚,尤其对于屡教不改的,依法从重处罚,在中国信用(甘肃)平台进行公示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将对小区干净整洁、管理规范的物业公司进行资金奖励、通报表扬一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物业公司通报批评一批;对管理混乱、拒不整改的物业公司清退一批;同时我园区将建立物业公司市场准入机制,无资质、无信誉等不良物业公司限制进入中川园区,打造良性物业市场竞争环境。
七、任何商户和业主应当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商户不配合、不整改的,依据“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业主阻碍整治活动的,依法处以罚款;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的,移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 月15日
来源:兰州新区中川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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