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人大)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百姓生活福祉,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法规制度落实,依法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今年12月至明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原则是什么?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突出问题导向,逐条对照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
具体检查什么?
此次执法检查明确了8个方面的重点:
1.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中党组织的设立情况,业主中党员进入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情况,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情况,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2.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
3.成立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情况。
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决定事项、履行职责的情况。
5.前期物业管理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等情况。
6.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管理情况,车位场地占用费的收取、使用、公示情况等。
7.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法规贯彻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等。
8.检查中同时了解旧楼区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的相关情况。
如何进行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将突出人大执法检查特点,采取政府部门自查、委托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召开座谈会、法规知识调查、公众问卷调查、分组实地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深入查找法规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对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意见建议。结合人大代表意见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反映,搜集梳理相关问题线索。
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分成5个小组,开展实地检查和暗访暗查,分别形成检查问题清单,并委托全市16个区人大常委会,对照执法检查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检查,实现我市16个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全覆盖。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就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法治力量、法治方式,扎实推进物业服务水平提高和人居生活环境改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宜居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
“
天津人大
微信ID:tjsrdcwh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分享来源:搜狐网 https://www.sohu.com/a/513587846_121106842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