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钱了!苏州吴江吾悦花园小区拿出30多万元给1270户业主“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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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ting020 发表于:2021-11-28 15:37:5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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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你在小区电梯里看到视频广告、商业海报时,有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这些广告的收益归谁所有又如何分配呢?
  10月24日上午,吾悦花园小区业委会举行了一场活动,真正将小区里的公共收益回馈给居民。上午9点,在吾悦花园小区(住宅区)8栋北侧的空地上,小区业委会的11名成员陆续赶到活动现场,接受居民关于公共收益回馈的咨询。

  活动现场,业委会成员、负责对接第11栋居民的王东丽面对前来咨询的居民介绍说:“小区房屋出租、电梯广告、临时停车收费的收益,有70%是属于业主的,业主只要出示房产证,以及在房产证上登记姓名的身份证,就可以分配相应的公共收益。”
  而在另一边,早已通过小区业主群了解情况的业主冯圣澜,则在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后,迅速获取了自己的收益。“登记信息,然后直接打开收款码,他们扫一下码,钱就到账了。”冯圣澜说,“我领到了254元,虽然钱不多,但还是感觉业委会很为业主着想的。”
  据了解吾悦花园业委会自2016年成立以来,一直积极为小区(住宅区)业主争取权益,在公共收益的使用上,业委会一方面利用公共收益,为居民改善居住环境,如要求开发商整改地下车库漏水问题、在每栋楼楼顶搭建晾衣架、安装临时停车位收费道闸等;另一方面,为了让居民有更多获得感,业委会在保留一定的维护经费的基础上,在业主大会授权后,将部分公共收益集中分配给业主。
  “我们这一届业委会成立5年来,小区公共收益共结余60万元左右,除预留17万元用于以后公共区域的维护,以及接下来的业委会改选和下届业委会的运行费用,其余34万元左右,我们将按照每平方米2元钱的标准分配给小区(住宅区)的1270户业主。”吾悦花园业委会主任沈利江告诉记者,他们会将这些公共收益的“分红”逐家逐户发放到位。
  新闻延伸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苏州吴江发布 发布
  编辑:李俊锋 (新媒体运营师、高级摄影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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