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标识标线正在施划中,已有80多个小区完成施划,下一步市小区局将配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进行联合整治。
近日,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针对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公共区域存在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保障消防安全的“生命通道”畅通无碍。
记者了解到,2020年12月31日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计划完成全市专业化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沿途标志、标识设置及标线施划工作,同步推进全市准物业管理小区及业主自治小区的施划工作,同时联合市消防救援部门、公安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占用、堵塞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闭消防车通道、占用或改变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用途以及违法占用公共区域容易形成潜在消防隐患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治理。其中,2020年4月11日—12月31日之间为全面整治阶段,有关部门6月底前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施划醒目标线,设置警示标志、标识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整治期间各成员单位要联合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2021年1月1日—3月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健全完善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公共区域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的意识。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治理中,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检查和指导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辖区街道办事处对准物业管理小区及业主自治小区进行专项整治;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局(监察大队)负责对楼道等业主共有部位堆放物品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并联合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公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对物业管理区域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摊位或者绿化种植、设置造型等改变原有用途和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及公共区域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开展违法曝光行动并及时追踪整改情况,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占用或改变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用途及占用公共区域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管理局了解到,有关部门将在物业管理区域重点开展“十种现象清理”,包括在楼梯间前室、电梯间前室堆放杂物;在楼梯间、电梯间堆放杂物;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在楼内任何位置停放电动车、违规为电动车充电;锁闭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损坏且功能丧失;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高层建筑避难层被占用;楼梯间内设置影响疏散的其他设施或功能用房;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损坏无法使用;电梯轿厢及电梯间醒目位置未张贴“发生火灾请勿乘坐电梯”标识。(记者 孙岳龙)
[责任编辑: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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