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到底是干什么的?是谁给了物业公司这么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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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风 发表于:2022-4-14 12:46:3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534
DSC0000.jpg 对于业主来说物业公司是为小区提供服务而收取一定物业费的公司,一般的服务包括:小区的清洁工作、小区的安保工作、小区的维护工作、小区的部分管理工作等等。

  那又是谁给了物业公司这么多权利?答案是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当中都约定有物业公司的权利与义务,但事实上有很多物业公司都会“越俎代庖”的去管理一些其他的事项,而由于大部分业主对于小区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或是并未影响的自己的利益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比如经常发生的小区公共车位收费问题,小区公共车位本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需要由全体业主来决定如何使用?是租赁使用还是免费试用,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利决定收费,然而大多数业主虽有怨言可是觉得事情不大也就不放在心上,并且一两位业主的话语权是在太小,久而久之就导致物业“肆无忌惮”,像是电梯不交物业费不能使用、不交物业费就停水停电等等更加恶劣的事件发生。
  并且其实小区在业主入住之前是有前期物业服务公司的,而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一般都是开发商名下的子公司,或是有利益关系的公司,这也就导致物业的底气比较足,而很多小区连成立业主委员会都很难,就不要说更换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了。
  所以业主想要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首先要有作为主人的意识,对小区的服务、管理上上点心,小区召开的业主大会不要不当回事,这些事情都和你息息相关。 DSC00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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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hll2 发表于 2022-4-14 12:46:48 | 阅读全部
  物业公司当然是干收钱的事啦。还能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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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e飞鸟 发表于 2022-4-14 12:46:57 | 阅读全部
  物业服务公司说到底是一个生活服务性质的行业。以前有街道,居委会区分,没有封闭小区。因为经济发展的开发,所以有了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就是对应时产生小区生活住宅区的新的服务行业。
  物业服务管理对住宅小区的公用设施,环境,安保进行工作。也可以说是社会管理规划设计中的需求。所以物业服务是时代发展的需要。物业服务一般情况下就是由开发商衔接经办。
  既然是服务,就是要收取物业服务管理费了。
  一个遵纪守法的,依据服务内容,合理收取管理费的物业服务相信不会产生矛盾。
  小区业主委员会如果需求重新选择物业服务公司说明该物业服务公司存在不合理管理和收费。不等于小区不需要物业服务公司。
  所以物业服务公司遵纪守法,依据执行服务合同,不乱收费,这个大环境就会稳定。做好这一点就需要政府部门的监督,物业服务的自觉,业主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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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owangluo 发表于 2022-4-14 12:47:03 | 阅读全部
  我觉得你漏掉一点,就是物业企业的权力一一通过提供服务获取企业应有的合理收益。权力和义务是对等的。我觉得只站在自己的利益一方去指责另一方都是不适宜的。以服务不到位为借口就不交费,先弄清楚是不是物管企业责任再说。正是这些所谓的维护业主利益的人在损坏广大业主的利益,他们提不出任何可行的办法或建议,我们媒体有时也会寻求所谓热点,带偏见的报道误导群众。诚然,物业管理行业需要不断加强整顿、完善和提高,但是物业管理行业为城市住宅商品化发展的贡献却无人去谈呢?业主中从事商业活动的也不少,你就不以赚钱为目的吗?企业不以赢利为目标就是慈善机构。这几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了多少?十年来退休工资调了多少?水电费上调了多少?不要说昧心话,当谈及小区物管费上调时你想的是什么?质价应相符,便宜无好货。对业主来说只要签定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严格监督,广泛参与,相互理解,保持沟通,建立互信,实现小区的和谐温馨气氛,安居乐业的环境也不是不可能实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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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a0502 发表于 2022-4-14 12:46:55 | 阅读全部
  目前的物业问题触目惊心,物业已经是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制造者,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物业和居民矛盾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物业老板躺着赚钱,空手套白狼,无本万利。
  1,物业收费高,居民没有话语权,有苦难言。
  从居民拿到新房钥匙那一刻起,物业就是开发商指定或者本身就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居民无从选择物业,物业定多钱就收多钱。一个小区物业费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而支出呢,就雇几个保安和打扫卫生的大爷大妈,能给他们多钱工资?水有自来水公司,电有电业局,煤气有煤气公司,供暖有供暖公司,物业是干啥的?值这么多钱吗?
  这还不算小区里的停车费和广告收入。我们不明白,属于居民共有的小区,平白无故来个物业公司就可以在地面画框来收取居民停车费?我们买的地下产权车位,每个月还要收150元的所谓车位管理费?凭什么收这么多,仅仅是地下车库有照明灯和隔段时间打扫卫生了吗?
  对于一般家庭,物业费已经是很大一笔支出了。有的相当于居民家庭一个多月收入,比水电煤气费之和还多,甚至几倍。居民房贷车贷,等支出已经很大了,最后还要承受所谓的物业费这么大一个支出,压力太大了。也就是说,一个虚无的物业公司,挣的钱比自来水公司,电业局,煤气公司收入之和还高,这不太可怕了吗?
  2,成立业主委员会难。
  按现在的规定,居民不满意物业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协商或者解聘物业,选聘新的物业。可实际操作很难。
  首先,业主就是一盘散沙,怎么成立业主委员会?单个居民就是有想法可怎么实现?谁能有时间有精力把大家召集起来?就是有时间有精力,可这就是和物业做对的事,谁又能毫无顾虑的去这样做?还有居民个人和物业公司比起来,太弱小了。人家有的是人,有的是时间和精力。而居民个人还得上班打工,养家糊口,也没时间和精力。再说,物业就是打击报复你,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其次,就算是有人冲锋陷阵,可还要面对层层阻拦和繁琐程序。社区,街道有关人员也早被物业买通,没有他们批准,也不可能成立业主委员会。
  再次,就算有人不畏艰难,很幸运成立业主委员会了。可接下来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业主委员会初心是代表业主利益的。去和物业协商,要求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而物业是以赢利最大化为基础的,自然会通过贿赂业主委员会的人,给他们减免物业费甚至给予金钱物品。有几个经能受住这样的诱惑?他们本来就不是挣工资的,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是义务的。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最后慢慢就和物业沦为一伙,甚至成为物业的帮凶。物业再涨价,他们也就自然会顺着物业了。
  所以说,目前规定的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利益,想着挺好,实际上不太可能。
  3,目前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基础上的。
  如果说物业是市场化的,那么就应该由居民来自己定价,自由选择物业公司。有人可能会说居民定价会低。这就是市场化,物业服务说白了就像保姆一样,哪有保姆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的?不可能保姆说我要一万,我要两万雇主就要支付一万两万。这不很可笑吗?你觉得低,你亏了,那你可以离开呀,居民没有强迫你留下服务。而现在就是这种可笑荒诞的状态,物业赖着不走,强留小区,自己定收费标准。绑架了每户家庭的意愿。有的居民收入高,而对于低收入家庭呢?他们有可能生活本身就很困难,还要支付这不合理强加的所谓服务。自己都生活困难了,家里难道还要强加雇个保姆吗?所以说,目前的物业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自愿框架下的。
  4,目前物业缺乏有效监管。
  没有几个居民能说清楚物业由哪个部门监管,怎样去投诉反映。再说,我投诉几次,毫无用处。回复就是让居民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去和物业协商。而这个问题在上面2中我已经说过了,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目前症结所在,物业处于缺乏监管,自我独霸的状态。
  综上所述,只有彻底改变目前这种物业形式,由政府的社区街道管理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所需费用经过科学合理计算,加入居民水(电或煤气)中,或者单独收取。根据每个小区大小,雇人打扫卫生或者交由环卫部门管理,绿化交由绿化部门管理。大的维修有住房维修基金,小的卫生绿化等公共服务有所收居民费用。这样,既降低了居民负担,又可以给没有工作的困难人群提供公益岗位,体现了政府的温暖,一举两得。而不应是目前这种私人盈利的物业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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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雪4034 发表于 2022-4-14 12:47:04 | 阅读全部
  首先搞清楚主体关系,开发商把所有房子卖掉了,那么整个小区就是所有业主拥有。业主就是主人。应该由业主成立业委会来行使管理权力。聘请物业公司或成立物业来管理。这是合理合法的。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开发商卖完房子后,遗留有物业公司在小区,这物业公司没有主人的认可和聘请,因为物业有开发商做强大的经济背景支撑。另外,他们和所在居委和街道提前有工作上的接触,甚至有些还有利益输送问题,所以,业主很难成立业委会,因为,城建部门就有关成立业委会设了些门槛,对业委会成立很不利。比如,要物业公司配合,在物业公司配合下,报居委会,然后是街道办城建科。大家可以想象,哪个物业公司愿意成立一个合法的业委会这个主人哪???!所以,如果,没有一个有强大关系可以指挥得动居委或街道办城建科的人,来做业委会筹备组负责人,业委会往往很难成立。所以,开发商遗留的物业公司就像牛皮藓一样强行巴在业主头上,对业主指手画脚,甚至不让业主的这个不能,那个不能。让人感觉有点黑社会性质。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业主又无可奈何!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要在法律上推动改革,全社会来推动,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凡是开发商遗留的物业公司,在房子卖掉百分之六十以上,物业公司自动退出,由业主自助组织成立业委会,然后,由业委会聘请物业公司。或者,规定所有小区,必须由业主成立业委会。然后,由业委会聘请或成立物业。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够解决业主与物业的问题,才能建立稳定和谐温馨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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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plam 发表于 2022-4-14 12:47:33 | 阅读全部
  取消个物业怎么就这么难呢,不取消物业那就取消社区居委会吧!老百姓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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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佐 发表于 2022-4-14 12:47:00 | 阅读全部
  除个别的高档别墅区外,物业有什么用我真是觉得难以判断,水有自来水公司,天燃气有燃气公司,治安有派出所,电有电力公司,卫生与下水有市政公司,道路有市政公司,维修每次都自己找人修,自己掏钱,物业干什么?拿个杆拦车收线,用自漆在小区空地上画个框收钱,电梯贴个广告收钱,老百姓自己买的房他接平方米收你钱,价格他定,不给上法院,你还败诉,不想用他,赶都赶不走,有句埋怨的话,还要被打一顿,物业不是服务业主的,是业主不小心捡个爷回来,还是个天天要钱还不高兴的爷,什么时候这个爷闹心,你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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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133 发表于 2022-4-14 12:47:51 | 阅读全部
  顾名思义,物业公司其实都是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很多大楼盘,大开发商都有自己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其实对于业主来说,开发商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负责管理小区,有利也有弊!有利的就是遇到比较大的问题与开发商更方便协调,弊是开发商在控制着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权益得不到最好的保障,物业管理公司到底是干啥的呢,主要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协助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房管部门管理好小区和流动人员的管理!定期检查消防,保护好消防设施设备,完善各种消防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演练,确保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好小区的日常秩序,包括人员的刷卡进出,车辆的进出场,停放要求,装修单元的管理,外来人员的管理,电梯故障的应急处置,停水,停电的应急处置,负责小区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维护,安全维护,每个小区出入口都配有保安员值守,并对重要部位,每栋楼的大堂,电梯,车库,出入口通道都有摄像头,监控室24小时也人监视,发现异常通知保安前去处理,总之,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就是保障业主的财产和人员安全,保持小区良好的生活秩序!至于现在很多物业不作为,没有服务,反而还侵犯业主的权益,这种行为是与当今社会发展不相符的,时代在进步,而物业服务水平跟不上,必将遭到淘汰,物业公司哪有这么多权利要求业主这样那样,物业公司更多的是履行好义务和职责,不然失去人心,就只好选择退出了,不管是开发商的物管还是竞标的物管,要维护好业主的自身权益,最好是小区要成立业委会,因为有业委会小区物管是属于业委会管理的,物管犯有重大过失,业委会有权召开业主大会罢免,重新竞标新的物业公司,或者物业要有什么新措施,申请维修基金等等,都要经过业委会签字。这样才能更好地约束物业履行好服务,才能感受到小区这个大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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