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特稿】南京一小区成立业委会遇阻 只因和隔壁小区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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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555pc 发表于:2022-4-14 22:50:2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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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小区之间都不通连,为何非要绑在一起成立业委会呢”?近日,南京市鼓楼区云谷山庄小区的业主向我苏特稿反映称,小区申请成立业委会,却被告知目前无法单独成立,要和相邻的另一小区共同成立一个业委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业主入住近十年
  申请单独成立业委会未通过

  云谷山庄小区入住近10年未成立业委会
  云谷山庄小区于2012年交付,尽管业主入住已有近10年时间,但该小区迟迟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梁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小区内入住率超过90%,已经有2000多户业主入住,但小区绿化、环境卫生以及停车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业主们希望成立业委会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今年4月,云谷山庄小区多位业主联名向所在社区、街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幕府山街道办回复表示,目前云谷山庄小区无法单独成立业委会,需要和相邻的德水香林小区共同成立一个业委会,两个小区的业主可以协调后一同向街道提出申请。
  业主意见:
  小区间不通连  不同价值的小区“捆绑”不合理

  两个小区被一堵约3米高的围墙分隔开
  然而,云谷山庄小区部分业主却对幕府山街道的这一回复不满意。业主梁先生认为,尽管德水香林小区紧挨着云谷山庄北侧,但两个小区之间有一堵约3米高的围墙,并不通连。另外,云谷山庄小区属于安置保障房,而德水香林是高档商品房,为何非要将两个不同的小区“捆绑”在一起成立业委会?
  业主曹女士表示,如果两个小区必须共同成立业委会,她希望能由街道或社区主动牵头协调,并对申请成立同一个业委会做出指导,而不是将协调工作“踢”回给业主们自己解决。

  图为与云谷山庄相邻的德水香林小区
  德水香林小区业主代表徐女士则提出,由于小区之间封闭不通连,一旦共同成立业委会后,开展管理工作时可能出现诸多不便。徐女士坦言,德水香林小区大多数业主更赞同成立单独的业委会,但如果确实需要成立共同的业委会,相关部门应当出面向广大业主做好声明解释工作。
  街道物业办:
  两小区共用公共设施 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为何两个小区目前无法单独成立业委会?幕府山街道物业办负责人杜厚奇解释说,云谷山庄和德水香林小区的开发商均为南京市下关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两个小区在规划上处于同一红线范围内,同时共用消防泵、物业用房、人防车位等设施,属于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如需对原物业管理区域分立,应当综合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再重新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杜厚奇表示,目前两个小区分立物业管理区域难度较大,街道和社区也非常支持广大业主成立业委会参与小区治理工作,但考虑到现实情况,更倾向于这两个小区共同成立一个业委会。

  下一步,幕府山街道将如何指导两个小区申请成立业委会?杜厚奇回应说,街道物业办和社区计划对小区内的党员和志愿者进行动员,组织两个小区业主共同申请成立业委会。对于业主提出一个业委会管理两个小区存在不便等问题,杜厚奇表示,在制定小区公约和议事规则时,针对具体问题可以灵活地进行调整,由广大业主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业主对公用面积享有合法权益
  两个业委会处理公共设施难协调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安民认为,幕府山街道物业办推动两个小区成立同一业委会的做法是有道理的。他表示,两个小区虽然被围墙分隔开,但仍处于同一红线范围内,从法律角度来说,两个小区的业主对于对方小区的公用面积都享有合法权益。另外,由于共用的消防设备和人防车位等设施,如分别成立两个业委会后,对于今后公共设施的处理存在协调问题。从管理角度而言,这两个小区适合成立一个业委会,聘用同一家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
  对于此类特殊结构的业委会,街道和社区该如何更好地提供指导帮助?蔡律师表示,由于两个相邻小区存在明显差异,后续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便,街道和社区对于管理方案等可以提出指导性意见。比如,可以指导、建议业委会根据小区实际制定适合的管理规则或公约,或是通过分别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来解决未来小区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我苏特稿
  记者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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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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