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有法可依是一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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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歌回 发表于:2022-4-15 17:37:5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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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2月30日经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25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昆明市有了专门规范物业服务和相关事项的法规。困扰部分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一些理不清、扯还乱的矛盾,这次有望得到化解。
  媒体报道中披露,新公布的《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几处值得关注的地方:
  一是厘清了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昆明市和下辖各县(市)区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该负责什么,乡镇和街道办该管什么,都有了细化要求。如果物业企业和小区业主遇到问题,不清楚该找谁,现在有了明确的依据。这也方便了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
  二是对“业主委员会”这样的业主组织怎么建,怎么活动,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有了明确的规定。例如,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定期接待制度,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和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这是为了解决居民小区存在的现实情况而作出的规范,针对性强,实用性也强。
  三是对居民小区的配套设施和场所归谁所有,有了细致规定。例如,物业服务用房、门卫房、值班室、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共用的架空层、走廊、楼梯间、电梯间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区域内除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除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以外的其他绿地”也归业主共有。这就清晰地划分了权属,在解决小区私搭乱建等问题上,有了一锤定音的功效。
  四是针对物业企业的服务问题有了规定。比如“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人不得泄露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获取的业主信息”。不难看出,这类与时俱进的规定,就是为了纠正物业服务中的一些乱象。另外,对于业主们很关心,也时常产生矛盾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怎么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用”等问题,也有了规定。
  这条消息一出,昨天就已经在昆明一些小区的业主群里引起了讨论。不少业主认为,有一部符合当下情况的法规来规范物业服务,是件大好事。业主主张权益时有了更充分的依据,物业公司、业委会、业主和政府部门等主体之间的权责和关系进一步明确,一些屡屡出现、影响业主生活的矛盾有了化解的抓手。
  确实,条例的公布就是为了解决问题,为居民营造安定和谐的环境。它反映的是群众的呼声,体现的是市民的意志,塑造的将是一座人居条件更好的昆明城。
  提升城市品质,改善生活品质,打造宜居之城,都是今年昆明市要抓好的重点工作。让居民享受到规范、周到的物业服务,就为“安居”的实现提供了重要条件;用法规的形式固定这些规范,也是“坚持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
  陈唯一

分享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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