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容由业主我当家采自重庆市江北区东源D7小区业主群,原标题:为了小区的美好未来,理性探讨业委会成立与否
正方观点:
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决定怎么处置公共收益、大修资金使用。成立业委会可有效监督物业,追回业主该得的公共收益。现在的情况是物业未经业主投票,未做到公平公开,大修资金、公共收益不清不楚,让业主产生很多疑问。物业公告说2015年前没有公共收益,2012年一期入住的业主都看到有广告,为什么会没有收益呢?《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为什么一期1、2栋楼下的物业用房被改变了呢?一期7栋楼下,不是物业用房,购房合同上明确有条款,为什么物业要私自占用呢?
反方观点:
业委会缺乏监督机制,容易滋生腐败。东原D7作为一个有将近8000户多户的大型小区,大修基金是一笔数千万的巨额资金。成立业委会前,大修基金是由相关机构保管,动用程序非常复杂,资金相对安全:成立业委会后,就有相对较为容易的渠道提取大修基金,再加上小区每年广告费、停车费等其他收益,将数千万资金支配权掌握在业委会少数几人或者十几人手上(业主我当家注:此说法不妥,法律和实践中,业委会是无权也做不到动用大修资金的,涉及具体楼栋需要楼栋业主投票表决,涉及整个小区,需要全体业主投票表决),难免滋生腐败和犯罪。
各位邻居注意,目前仍没有明确约束业委会行为的法律条文出台。在重庆主城就有观音桥朗晴广场、龙头寺吉安园小区、渝北春山台、东方港湾等小区陆续爆出业委会贪污腐败、滥用权利损害业主权益、业委会招标选举暗藏猫腻等事件。其中龙头寺吉安园小区业委会在新物业招标中不理会业主意见、独断专行;东方港湾小区在业主意见征集中业委会以100元现金诱导性“引导”业主签字,达成其想要的结果;无名地小区业委会关停小区电梯;最近的南坪康德国会山首届业委会对新物业招投标,行业内众多知名物业公司投标,最后中标的居然是一个没有任何地产背景、住宅管理服务经验不足的公司中标,此中猫腻不为人知。这类案例数不胜数,居民怨声载道上新闻的相关报道!各种业委会贪污腐败历历在目,建议各位业主自行搜索,关键词:业委会、贪污。
正方观点:
业委会监督机制:《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六)款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可以设立监事委员会,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条例》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接受业主、业主大会、监事委员会的监督;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有下列行为(详见《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受业主监督。业主大会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街道办事处要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第九十七条第(二)款 居民委员会派员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了解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第九十七条第(三)款 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业主、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都是业委会的监督者,如有违法违规皆可举报。贪污腐败必受法律制裁。
反方观点:
小区品质下降,业主居住舒适度降低,房产贬值。东原物业,为安心的每一刻,这不是一句口号,小区的品质是有目共睹的。我们相信很多邻居都是冲着东原地产以及东原物业实实在在的品质购买的房产。但我们同时注意到很多业委会为体现自身价值或者出于其他目的与物业“对着干”,导致物业亏损,无法开展工作,最终被迫撤离,而新请来的物业公司,极有可能由业委会小团体指定,以侵占小区业主利益为目的,最终导致小区基本设施无人维护,垃圾没人清理,整体品质降低,房价下跌,每套房子可能贬值几十万元。除房价可能直接贬值外,因小区居住环境及品质下降。而长期居住的业主,居住体验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具体可参考华宇渝州新都小区、心巢小区等,业主都在抱怨和后悔成立业委会。
正方观点: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五到十一名单数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业委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也就是大家投票的结果,是否使用大修资金、公共收益的处置等等。公共收益处置好,小区的大修资金就会增长,公区利用好公共收益也会增长,而不是物业说的现在只有一百多万,大修资金和公共收益都增长自然房价也可能有所增长,而不是现在大家看到的一、二、四期齐动大修的征集公告。清洁卫生、植被养护是物业公司基本工作,是大家支付2块物业费物业公司该服务的基本内容,而不是物业吃不到公共收益的蛋糕就不做清洁、不养护植被。
反方观点:
物业公司服务积极性下降,服务品质降低。成立业委会前,小区业主如果居住遇到问题,可以向物管(管家)反映,物管即使拖延,也可通过向东原重庆公司甚至东原总部投诉进行监督;成立业委会后,个人监督权由业委会代为实行,业主居住遇到问题找物管,物管就会拿业委会作挡箭牌,规避责任不作为。而业委会极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尽心尽力尽责为大家服务,甚至出现沆瀣一气,包庇纵容的情况。
正方观点:
物业吃不到公共收益的蛋糕物业公司服务积极性就下降,这样的物业公司不要也摆。要相信东原的实力,东原物业是不会惧怕业委会的监督,要相信东原物业会干好自己的工作。不要对东原物业没有信心。对于不作为的物业,业主也可以对它说不。
反方观点:
业主个人权利被剥夺,全体业主“被代表”。业委会选举公开性和透明性不够,少数人参与制订的业委会相关规章制度无法保证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成立业委会前,你有任何意见都可以行使业主权利,向物管反映;成立业委会后;你的意见只能向业委会提,如果业委会的委员不同意,你就无法行使业主权利。
正方观点:
成立业委会个人业主权利会被业委会剥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按此条例来看,业主的权利反倒是被反对者剥夺、被物业剥夺。
支持成立的人有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不清不楚。业委会还没有选就说选举公开性和透明性不够,是不是属于造谣生事呢?业委会相关规章制度都还没有,就说是少数人参与,何来少数人参与?全体业主“被代表”?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是代表机构。业主的意见合理合法,业委会委员会不同意吗?如有不同意,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以书面形式提议就要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大会投票决定业主意见。
反方观点:
成立业委会成功经验太少,无须为小概率事件买单。目前,重庆乃至全国已经有很多小区因为各种原因成立了业委会,但最终反馈的结果绝大多数都是坏的。很多以前很知名的优质小区,比如南坪上海城、新东福花园小区、南岸恒基翔龙江畔小区、还有最近的南坪康德国会山小区等,都因为成立业委会导致小区一团糟。更可怕的是,一旦成立业委会,如果发生业委会不以业主利益为重,甚至损害业主权益的情况,将难以发起罢免。网络甚至曝光有小区业主因为要求解散业委会,而被业委会成员殴打的事件。
正方观点:
新机构才诞生经验肯定少,要向好的业委会学习取经,不是说一杆子就打死,不让出生就不成立。树苗的成长是需精心呵护及修剪,有问题及时提出来及时更正。但物业这颗树可能就已经越长越歪、根深蒂固,10年了公区收益一直不清不楚的,最近1、2、4期又在征集使用大修,可能也是不清不楚(业主一定要关注这个大修使用情况)。这颗歪树要是经业委会修剪,砍歪枝,说不定还可以长正长好,哪些该用,用了多少,公示清楚明白。不要再等10年后,物业这颗树没人管理,任意发展,有可能就枯竭了,小区没搞头,走了,或是歪技长大,大到影响房子结构,大修用完,无人筹集,房子破烂不堪,公共收益同样没有。歪技还在继续发展,继续占用公区发财。
反方观点:
大家都关心的公共收益查账事宜,借此机会将情况也说一下,内容如下:近年来社区公共收益的问题一直是业主关注的焦点,秉承阳光透明的原则,2022年3月1日东原D7物业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截止3月10日,共有三家审计单位前来竞标。3月11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办事处、大石坝东原社区居委会、大石坝派出所,以及热心业主代表的共同参与见证下,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开标评审,最终评选出重庆五联会计事务所执行本次审计。该事务所在2022年3月20日-2022年4月5日期间对东原D7的公共收益进行公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街道、社区、派出所审核后将公示全体业主。
正方观点:
这里的热心业主代表是怎么产生的?是否能代表众多业主?有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没有录音录像公示?有没有明细公示?离4月5日已经第8个工作日了,不知道公示出来了没有,业主们还在等待中。
反方观点:
结合我们小区实际情况,虽然东原物业在处理小区广告费、停车费等经济问题方面还有待提高,但是多数业主对物业在小区绿化、服务方面还是比较满意的。东原地产是大型房企、背后有迪马股份支持,东原物业作为其下属企业,有一套成熟、完善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参考小区以往维权情况(小学开会借道穿行等),通过向管家投诉、拨打东原监督电话、向社区反映等途径,最终的处理效果很好。
正方观点:
既然有待提高,就请物业公示清楚明白,让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植被养护、小区人员进出、安全管理是物业本职工作,这个方便可以肯定。有一套成熟、完善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是好事,但是呢,《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开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都换了几个了,我们业主都不知道是谁。这就是所谓的成熟、完善的监督、管理、运行机制?物业应该及时整改。
反方观点: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目前东原D7在东原物业的管理下基本实现了保值增值,而东原物业作为国家一级资质物管,当下仍在改进、引领物业服务发展,目前业主向物业的投诉及反应也能较快反馈及处理。简言之,目前你愿意相信专业服务的东原物业能把东原D7管好,还是把D7交给不具备任何小区管理经验、没有声望德行、甚至别有用心怀有目的的人手上?因此,我们现在反对成立业委会。对于个别业主为了发米和油、发钱而成立业委会的初衷,孰轻孰重,请思量。当然,我们并不是不监督东原物业了,我们仍然希望东原物业做的更好,也希望全体业主继续督促东原物业越来越好。假如有一天,我们发现东原物业已经不能满足小区的正常运作,不能实现D7家园的保值增值了,届时我们相信全体业主亦将义无反顾团结起来为自己的美好家园保驾护航。
正方观点:
实现了保值增值?不一定吧,大环境国家政策控制房价,现在是下降趋势。未来房子的保值增值点应该是大修资金、公共收益的多少吧,所以要守住大修,不能乱用,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用只会让业主疑问越多。该业主的公共收益,咱要要回来,不能让物业随意使用。东原物业资质再好也不能随意使用业主的公共收益。人都没有选,候选人也没有,何有别有用心怀有目的的人?可以提前预知吗?既然可以预知,知道那个人是坏人,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即可,这是业主的权力。发米和油、发钱应该不是成立业委会的初衷吧,初衷应该是让小区越来越好,有效监督物业,让大修资金、公共收益由业主投票决定怎么处置。非要等到不能正常运作的时候才想起要成立业委会吗?不是越早越好吗?现在就开始为自己的美好家园保驾护航还不好吗?孰轻孰重,请广大业主思量。
看了正方和反方的观点,你是什么意见呢,欢迎通过评论区参加讨论,反馈你的意见。
#重庆头条# #业委会# #业主决策# #电子投票# #公开透明#
分享来源:网易网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55DBO2L0552IASE.html
声明: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邮箱:tousu@wyw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