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硕街道:小治理 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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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回忆╰ 发表于:2022-4-22 03:34:1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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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媒体记者 江汇
  城市能级提升后,能给普通市民带来什么?极富吸引力的现代都市、更加集聚的创新要素、便捷的交通出行、宜人的人居环境……实现这些,除了大刀阔斧推进旧城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硬件水平,还有一个重要方面不容忽视——以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为代表的“软实力”。眼下,主城区昌硕街道把目光瞄准“城市小区治理”这一课题,努力从小切口,做大文章。
  现实需要——
  “城市小区和农村有很大的区别,它没有农村那样的熟人社会,邻居之间甚至不认识,人口也更加密集、结构更加复杂,一个社区的几名工作人员往往要服务成千上万人。很多事只靠社区工作者进行老一套的管理,肯定是力不从心的。所以,提升城市小区治理必须从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上下功夫。”昌硕街道城市能级提升工作专班工作人员郭施舒介绍。
  作为小区居民的“代言人”,业委会、楼管会等自治组织的作用不可忽视。“一个履职能力强的业委会,能够充分倾听居民的声音,对接物业、社区、街道,解决问题,实现治理有序。”云鸿社区党委书记顾艳认为。
  云鸿社区秋芦南苑小区就是一个典型。在新一届业委会成立后,小区功能型党组、业委会、监事会共同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小区微治理新模式,停车无序、矛盾纠纷、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有人管、管得好,小区治理井井有条。“反观一些没有成立自治组织,或者自治组织履职能力弱的小区,管理肯定是不理想的。”郭施舒说。
  物业问题也是一个“老大难”。首先要面临“有没有”的问题。昌硕街道有225个小区,今年之前,有物业的小区120个,无物业小区105个。无物业小区往往没人负责小区保洁等工作,环境卫生秩序全靠业主自觉。“有的无物业小区会请一些退休人员来负责保洁、保安,这些人没有经过正规聘用,其实有很大的安全隐患。”郭施舒说。其次是“好不好”的问题。有物业并非就意味着小区治理“万事大吉”。如今,物业入行门槛低、物业公司参差不齐、行业监管存在提升空间等因素,都给小区治理带来难点、堵点。部分小区甚至出现对物业公司“不比服务,只比价格”的现象。
  现实的需要,呼唤城市小区治理亟待提升。
  举措推进——
  问题找得准,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围绕自治组织与物业公司“有没有”与“好不好”的问题,昌硕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根据我们的梳理分析,现在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自治组织的推广和规范化,二是物业公司全覆盖,三是物业行业提升。”郭施舒介绍。
  近年来,借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一个个自治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两年,我们一直在大力推进自治组织建设。目前225个小区中,有条件的小区都建立了自治组织。有业委会的小区104个,楼管会和住委会61个。剩下的因为不符合成立条件、无法找到业主,暂时没有成立,我们在加快推进中。”昌硕街道社区工作管理办主任吴艳红说。
  自治组织建立之后,有效发挥作用才是关键。眼下,昌硕街道正在制定《业委会评比办法》,通过评比的手段,激励业委会相互学习、主动提升、积极作为;制定《业监会工作制度》,明确业监会主任工作职责,通过业监会对业委会形成监督,为资金使用、决策等戴上“紧箍咒”;推广功能型党组织覆盖、制定楼管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多维度建立自治组织规范体系……
  物业公司的覆盖也在加速推进。为了让物业公司进得来,我县制定引入方案,并明确“微改”资金保障,计划通过对无物业小区开展“微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水平,降低物业公司进入的成本。
  金舜苑、涌金苑、凤栖苑……在昌硕街道的大力推动下,今年一季度,已有38个物业公司入驻无物业小区。“比如凤栖苑小区,年初引入物业公司,一进来就舍得投入,开展了全面安全评估、更换了一批灭火器,众多举措赢得了住户一致好评。”郭施舒介绍。
  合力形成——
  相比引入物业、建立和规范自治组织,物业行业提升显得更具有挑战性,这是一项系统工程。过去,由于缺乏有效抓手,昌硕街道对物业公司往往面临“看得见、管不着”的尴尬。如何打破这一局面?唯有形成合力。
  眼下,在昌硕街道城市能级提升工作专班牵头下,昌硕街道联合县住建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安吉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我们的想法是,街道、社区、住建局、物调委、第三方督查单位等多方共同对物业公司日常开展工作进行评价,确保结果公正、公平。后续,还要对结果进行公示,让老百姓都能看见。”郭施舒介绍。
  与此同时,该专班正加快梳理《安吉县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制定完善安吉县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流程以及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两金”使用的实施细则……一套覆盖物业前期引进、开展服务、后期评价、投诉举报处置的全周期闭环体系正在加快建立。
  最近,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一桩跨度3年的矛盾纠纷就成功得到了解决。住在龙山玺园的陈先生因家中返水,不满意物业公司的处置方式,拖欠3年物业费。昌硕街道矛调中心物调委介入调解,最终,陈先生与物业公司达成一致,双方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陈先生同意补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也承诺赔偿陈先生的损失。
  此外,小区居民是小区治理的主体、受益者,为了提升居民文明意识,昌硕街道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小区管理倡议书,撰写“小区文明公约口号”,制作宣传视频,并通过多渠道推广;县综合执法局等8个部门开展城市小区治理能级提升专项执法工作,下沉执法力量,开展定期执法和服务,与物业公司联动解决治理难点……一股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的合力正在加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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