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业主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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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pk 发表于:2022-4-22 04:33:1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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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不好就不想交物业费?房子没有入住,凭什么让我交物业费?这就是常见的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的心态,前段时间从网上视频更是看到小区业主集体给物业送“干啥啥不行,收钱第一名”的锦旗,以此来抗议物业服务公司,那是把业主逼到什么地步了才有的这种举措呀。日常生活中,物业服务与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好的物业会使小区品质上升,而不好的物业会使业主们闹心,那么,到底什么样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呢?

            从司法上讲,需要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违法违规情况来综合认定。这里可以分为可可拒交和不可拒交物业费两种情形,这里给大家分析一下业主拒缴物业的行情合理合法吗。
  一、四种情形可以拒缴物业费
  一是在未交房(房屋有质量问题或开发商自身的原因)的情况,业主是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交房前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的。物业费收取是从业主收到房屋通知书之日算,不是从购房合同标明的交房日期算。
  二是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服务责任,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但是需要留存确切的证据。
  三是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以拒缴或主张退回。包括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是物业服务合同中存在着免除责任或者是加重业主责任的情形,业主可以拒缴或主张退回。

  二、三种情形不可拒缴物业费
  一是以自身原因没有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来拒缴物业费,法院是不支持的请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物业费包括卫生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没住,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缴物业费用。
  二是以没有签订物业合同为由来拒交物业费,法院也是不支持的请求。《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是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接受了物业公司的服务,就应该向物业公司缴费。
  三是业主主张由租客来缴纳物业费,或原业主欠费而拒补交物业费的,法院也是不支持其请求的。《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也就是说产权即使发生了变化,原业主所欠缴的物业费,新业主也要及时地补缴费用。

  小秦认为,作为业主要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利益的前提下,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并咨询相关人员进行合同审查,当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时,业主保留相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情况恶劣的可以形成诉讼。

分享来源: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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