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王女士为了接送孩子上学,专门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因为这辆车不符合有关规定,不能上路,她就把这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结果这一停了就是5年。
可是最近发生了一件让她感觉哭笑不得的事情。她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她的车居然被物业当废品给卖了,只卖了600块钱。
对此,她肯定不愿意了,找到物业维权。物业也很无奈,说以为这是僵尸车的,毕竟已经在那里停放5年了,没人管。
王女士说,即使5年没动,那物业在处理这样车之前也应该提前找她说一声啊!起码在小区里贴个通知吧。
不能一声不吭,就把业主的车给当废品卖了吧?
其实,网友注意到这里有一个关键的细节。那就是这辆车呢,是辆三轮车。也就是说这辆车停在地下车库里占了地方,而业主不需要给物业交停车费。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物业会把这辆车当废品卖掉的原因了。物业基本是无利可图的。但凡收了停车费,物业也不可能,也不敢把车处理了。
2019年7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在大明湖西南门前,十多辆样式统一的电动三轮车
而且这辆三轮车停在地下车库里,5年都不去动。其实这位业主也是不占理的。这不就是僵尸车吗?
而且最起码的应该在车上贴上挪车电话吧,如果连挪车电话都没有,人家怎么能找到车主呢?
如果小区里面的居民都像她这样,在地下停车场随意停放三轮车的话,那很快地下车库就没地方停车了。
所以说像这位业主这样长期占用公共资源,明显是不对的。当然物业的简单粗暴也是不对的。
三轮车不骑长期停放不太合适,当然物业也不能完全不告知业主私自把车清走。
像这样长期停在公共停车位上,就是占用公共资源,物业应该进行公示之后,如果无人认领,就进行处理。
最终这件事是通过警方帮忙找回了这辆三轮车,同时,王女士表示,以后也不在这样长期占车位停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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