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4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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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vj588 发表于:2022-4-28 22:12: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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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第14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14批一般信访投诉问题共16件,情况属实15件,不属实1件。目前办结完成10件,6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受理编号217:“西固区兰州石化广场臭水沟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政府组织兰州石化公司、西固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水务局及辖区街道现场核查,西固区兰州石化广场水池位于金城公园花园小区东侧,2005年8月四季青街道马耳山村村委会将石化广场水池转租兰州石化公司,该水池主要作为农用地蓄水池,兼负马耳山村农田灌溉功能,由兰州石化公司矿区管理部负责水池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经现场查看,石化广场水池主要问题为水池表面漂浮树叶等杂物。针对此问题,西固区政府工作人员对水面杂物进行了清理并对水体进行了更换,同时对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指标限值,不存在臭味扰民现象。事后工作人员对周边13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均对此次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18:“1.请检查兰州市公交车外放报站音量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尤其在居民聚居地方通过的公交车,每日早班车外放声音明显超标,影响居民休息。比如111路、71路,但不限于这两路车,其他线路同样有此问题。2.请督促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常规检查马路中间窨井盖,过往车辆碾压造成井盖不平,每过一辆车都会发出很大的声音,同时也造成安全隐患。(此信访重复投诉2此)”
  此问题经兰州市交通委、兰州市住建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①兰州市公交车车载语音外放主要用于向乘客提示公交线路首末站、线路到站等基本乘车信息和疫情期间佩戴口罩、扫码上车等疫情防控政策。由于清晨环境相对安静,居民听觉感受上认为早班公交车外放语音播报音量更大。针对上述情况,兰州市交通委已督促兰州公交集团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线路开展排摸检查,调整公交车辆车载语音外放音量,杜绝公交车辆车载语音外放音量过大造成噪声扰民情况发生。
  ②4月25日,市住建局组织市政管理部门进行城市道路井盖巡查,督促兰州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和社会类井盖义务巡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井盖常态化管理,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井盖24小时之内维修完成,并结合日常市政设施巡查一并做好社会类井盖的巡查工作,将存在的问题以电话告知、网络平台、函件转办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告知井盖产权单位进行养护维修,提高设施安全运行能力。同时,主动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对发现井盖不平引起的噪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持续做好井盖安全管理。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19:“七里河区兰工坪路118号兰驼东厂安居小区两边火车头和高铁行驶中鸣笛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发改委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发改委4月26日现场实地勘察,七里河区兰驼东厂安居小区介于陇海线和宝兰高铁之间,该区段已被铁路部门设置为限鸣区域。目前居民反映的火车噪声属轮轨摩擦噪声及风噪,当前技术条件下无法避免。同时宝兰高铁在该区段设置了声屏障,陇海线在该处铁路两侧设置了隔音墙,且铁路线路钢轨均为无缝长钢轨,具有一定的降噪功能。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20:“西固区金城公园花园小区东侧石化广场水池内的水未清理,导致臭气熏天。”
  此问题经西固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西固区政府组织兰州石化公司、西固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西固区水务局及辖区街道现场核查,西固区兰州石化广场水池位于金城公园花园小区东侧,2005年8月四季青街道马耳山村村委会将石化广场水池转租兰州石化公司,该水池主要作为农用地蓄水池,兼负马耳山村农田灌溉功能,由兰州石化公司矿区管理部负责水池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经现场查看,石化广场水池主要问题为水池表面漂浮树叶等杂物。针对此问题,西固区政府工作人员对水面杂物进行了清理并对水体进行了更换,同时对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指标限值,不存在臭味扰民现象。事后工作人员对周边13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均对此次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22:“安宁区培黎广场瑞南紫郡B区10号楼楼下绿地,长期没有进行绿化,尘土飞扬。”
  此问题经安宁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安宁区政府联合瑞南紫郡物业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4月25日现场核查,瑞南紫郡B区10号楼楼下有两处裸露未绿化地块,由于该处绿化带为污水井和雨水井管沟,回填土只有5公分厚度,影响绿植成活。针对此问题,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由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瑞南紫郡B区10号楼楼下绿化带的回填土进行加厚回填,并补植补栽苗木,整改工作预计一周内完成。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安宁区政府将安排专人专管,就此问题全程实施跟踪监督,严格督促其逐步完成绿地恢复,并加强与物业及业主委员会的沟通,随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受理编号225:“举报人在永登县柳树乡复兴村8社东山承包了两千亩荒山做果园,半个月前,兰州市电力公司在果园内破坏,乱砍乱挖,被举报人制止,于2022年4月24日早晨,兰州市电力公司的人员再次前往果园乱砍乱挖果树、破坏林地,称要填埋电线杆拉电线。”  
  此问题经永登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01年11月,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16815433090)与柳树镇复兴村签订《承包开发荒山荒坡土地协议书》,用于林草种植,自2001年12月1日起承包年限30年。2012年6月29日,原永登县林业局为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颁发了《林权证》。
  2022年3月,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启动实施甘肃亚飞矿产品有限公司35千伏线路工程,该工程途经柳树镇复兴村。2022年3月下旬,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委托的施工方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开展前期工程测量过程中,损坏了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的部分杏树,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即制止了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行为,并提出赔偿要求。因后续施工还会涉及到树木损害,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约定,待后续工程实施完成后一并赔偿。2022年4月15日,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同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签订了复兴村8社东山林地(9#山头平整)供电线路占用确认单。2022年4月24日,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破坏了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的11棵杏树,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向施工方提出了赔偿要求。2022年4月25日,永登县自然资源局、柳树镇人民政府、柳树镇复兴村村委会、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和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就赔偿事宜现场协商、达成协议,由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赔偿3500元,同时,施工方与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约定,工程后期施工过程中如造成苗木破坏,按照协议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永登淑红东林种植有限公司对该赔偿结果及赔偿协议无异议。2022年4月25日,兰州宏鑫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完成在该公司承包区域内的电线杆组立工作,预计5月上旬开始线路架构工作,5月底前工程全面完工。
  今后,永登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工程施工的监督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财产不受损失。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26:“城关区麦积山路西口几家酒吧(酷泊世界、八分、藤原以及对面的栖夜、兰石、兰久),在晚上23点后动感音乐声音巨大,穿透力极强,并且喝酒划拳,大声喧闹一直持续到半夜,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家中老人小孩休息,该酒吧严重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并且根据噪音法,正常监测噪音也超标。”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2022年4月25日晚,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城关区文旅局开展联合执法,对酷泊世界、八分、藤原、栖夜、兰石、兰久等酒吧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确实存在喝酒划拳、大声喧闹、音响声音大等现象。针对此问题,执法人员组织上述酒吧负责人召开场所管理会,现场责令各酒吧立即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在夜间22时以后调低场所音乐音量;二是及时对酒吧内喝酒划拳和醉酒的消费者进行提醒劝导;三是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管理规定,在凌晨2时前停止经营。各酒吧负责人均表示在今后经营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并签订了《特种行业场所经营承诺书》。随后,执法人员又对麦积山路所有营业酒吧逐一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各个酒吧在经营期间严禁使用高音喇叭,规范使用音响,加强经营管理。今后,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城关区文旅局将持续加强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27:“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非法盗采黄河河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大量水土流失;2.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违法建厂盖房,该公司在无土地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假借清淤之名,非法抢占杨家湾村集体土地,在沙金坪采石场家属院南边违法建厂盖房。3.污水直排,周边居民多次反映水呈粉色,严重影响了地下水质量,给居民健康带来隐患。”
  此问题经兰州市水务局、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①经兰州市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处为2012年9月市交通委所属的市水运局为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批复设立的航道疏浚养护卸载临时码头。2018年7月汛期,市水运局向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关于黄河兰州段航道疏浚停止作业的通知》(兰水运〔2018〕34号)后一直再未进行疏浚作业。该处堆放的砂石料为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航道疏浚养护时卸载堆放,2020年12月25日,兰州市水务局向该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对青白石沙金坪地段黄河左岸河边堆放的砂石等进行清理规整的通知》,经省、市、区水务部门多次督导,该公司将堆放的2000余方砂石料清理至现有河提30米以外,符合河道管理要求。经现场比对,该处现状与2020年底堆放砂石照片原貌基本一致,因此,不存在“非法盗采黄河河砂,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大量水土流失”的问题。
  ②经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委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忠,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青白石乡沙金坪3号,营业期限2019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日。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占地约20亩,办公用房占地1亩,彩钢房占地2亩,砂石堆料区占地5亩,设备区占地2亩,道路占地4亩,菜地1亩,码头场地3亩,其他绿化用地2亩,无土地规划证、土地使用证和建筑许可证。其占用的土地约20亩,其中1.8亩通过兰州市铁路分局沙金坪采石段租赁取得,2003年9月签订的《临时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为五年,2005年3月4日签订《修改租赁协议认可书》,没有明确租赁期限。其他用地是该公司通过近20年的自然冲积和其后期整理逐步形成,杨家湾村部分村民提供的签字证明该地块大部分区域原为河域淹没区水洼地,属多年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现场核查时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兰州市铁路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甘国用〔2004〕第4409号)、兰州市铁路分局沙金坪采石段与该公司签订的《临时土地租赁协议》《修改租赁协议认可书》、《兰州市水运管理局关于对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基础码头有关事宜的批复》(兰水运〔2012〕49号),但无土地、规划和建设相关的审批手续。
  ③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航道疏浚、水上清淤、河湖环境治理工程、堤防工程的施工。自2017年底停产至今,5艘疏浚船未作业使用。该公司厂区内共有三处排水管路,一处为该厂雨水排水管,一处为青白石街道建设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站排水管,一处为沙金坪采石段家属院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水管。雨水排水管为该公司防止周边雨水冲击场地而压埋的一根白色塑料管,现场未见有排水;青白石街道生活污水处理站于2022年1月建成,主要用于处理周边农村生活污水,采用MBR膜一体化设备,日处理量50方,目前正在调试期间,现场未见有水外排;沙金坪采石段家属院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水管用于沙金坪采石段家属院部分居民生活污水及办公楼生活污水排水,并入青白石街道生活污水站的管网已铺设,管网暂未接入生活污水站,接入工作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协调,兰州万众水务工程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未进入该处排水管,该公司在厂区内建有3座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水解、沉淀后用于浇地,不外排。
  2021年11月,仁和热力供暖公司在前期检查管道时发现水量损耗较大后添加了“玫瑰精”(高分子有机物,用于纺织、绘画等领域染色),居民私自取用供暖用水倒入下水道,导致排水呈现粉红色。2021年12月9日城关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仁和热力供暖公司将管道内的水用清水置换,置换后的废水交由有资质的部门处理,并已告知仁和热力供暖公司在楼院内张贴通告,宣传告知居民严禁私自取用供暖用水。现场检查时,未见粉色排水痕迹。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城管委将积极协调城关区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区域私搭乱建的房屋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受理编号229:“七里河区工林路五星花园旁边马忠华屠宰场将废水排至路面,前期有政府部门出门要求停业,但至今未停业。”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2021年4月7日七里河区农业农村局对忠华屠宰场下发关闭通知,5月28日予以彻底关闭,工作人员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也未发现生产经营现象。4月25日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七里河区工林路五星花园旁边忠华屠宰场内及周边马路、五星花园内及周边马路无废水排至路面情况。在现场检查时,该场地正在装修将另作他用。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私自屠宰和乱排废水情况的发生,同时加强卫生日常保洁力度,为辖区群众创造优美、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30:“安宁区中海广场项目,中海兰亭3号楼南侧底层商铺新疆大盘鸡等多家商铺在经营活动中未按照规定使用商铺的专用烟道,在住宅小区内违规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异味、噪音、餐饮高温废气排放管道,在商铺内部和顶楼非法安装排烟设施,露天排放餐饮重污染油污及废气,严重污染空气,长时间产生噪音污染。”
  此问题经安宁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中海兰亭3号楼南侧底层商铺现有餐饮经营户四家,分别为安宁区福金诚一号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105MA72Y5JT9B,法定代表人:陕*明)、安宁区丝路疆味中餐服务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105MA74UH4Y7E,法定代表人:马*成)、安宁区向疆来大盘鸡餐饮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105MA72JQ9C1D,法定代表人:马*山)、安宁区鑫庆华莱士餐饮服务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105MA7483W76K,法定代表人:孟*超)。中海兰亭南面的底层商铺是按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图纸施工的,没有新建、扩建的油烟管道。中海兰亭3号楼下4家餐饮店因前期二楼商铺先行装修开业,待一楼商户开业时无法将排烟管道接入二楼预留的专用烟道。现物业公司委托兰州城建设计装饰公司进行施工整改,将原有安装在商铺楼顶的油烟风机净化器改装在店内,将排烟口并入二楼预留的公共烟道,降低噪声污染。目前,四家餐饮店已自行停业,进行后厨管道及设备安装改造。4月25日晚20:33至21:2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委托兰州森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新疆大盘鸡等餐饮经营户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敏感建筑物室外1米处为49.2dB(A),中海兰庭3号楼2单元一户卧室为43.9dB(A),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区限制要求。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力度,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持续巩固餐饮油烟整治成效。
  受理编号232:“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惠苑小区(世荣小区),小区内有多家餐饮店,但店铺内烟道、下水主管道与居民家中管道连接在一起,未引入市政管网。”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4月26日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七里河区西津西路惠苑小区(世荣小区)9号商住楼,该商住楼共有6家餐饮店铺,经物业公司同意6家餐饮店铺全部设立独立的专用烟道。现场核查6家餐饮店均己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设立的专用烟道排放。6家餐饮店产生的油烟未进入商住楼民用排烟道,设立的专用烟道完好,油烟净化器均正常运行。该小区临街的建筑物为一楼是商铺,二楼以上是住宅的商住楼,在设计和建设商住楼的下水管网为统一共用污水排放管道,6家餐饮店铺在经营产生的洗菜、刷碗等生活污水经过油水分离后进入小区化粪池,沉淀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排入周边环境的现象。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33:“城关区拱星墩时代伟业小区门口挂着文明小区的牌子,里面却一点也不文明,将院内的树木砍伐,草坪挖坏;圈成了垃圾场已达十年之久,垃圾成堆,冬天垃圾飞扬,夏天臭气冲天,还在道路上搭建起了彩钢房,严重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清理垃圾,植树绿化,拆除彩钢房,还路于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城关区住建局4月25日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垃圾场”为原规划的小区幼儿园建设用地,因开发公司资金紧张、容积率等问题延后建设,现为空地,并非垃圾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垃圾堆积及异味、臭气现象。
  针对群众反映“道路上搭建的彩钢房”问题,4月27日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已当场责令时代伟业小区物业进行拆除,恢复原貌,现已拆除完毕。今后,城关区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私搭乱建现象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受理编号234:“皋兰县保利领秀山五期南门外自去年各种挖坑,推土,扬尘污染严重,南门外道路上光秃秃的一颗树木都没有,多次与物业、浩源、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接近8月,还是没有任何变化。小区内自入住以来,树木几乎死光,去年5月份、7月份与物业沟通、投诉到当地政府沟通,进行了补种,修建,截至目前枯树还在,没有任何树枝,只留着一个树桩。(重复9次电子邮件投诉)”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保利领秀山五期为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福源新城朝阳街。该小区南门外设计为绿化带,因该绿化区域土壤不符合绿化种植要求,自2021年6月起,甘肃浩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对该区域绿化带土壤多次翻挖,进行土壤改良,在土壤改良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针对此问题,检查人员现场要求甘肃浩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在作业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在该区域绿化带未绿化前,不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对裸露地面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及时清扫路面积尘。目前,甘肃浩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正在对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外东侧太和路进行绿化,栽植苗木、设置花坛,南门外道路也将在5月底前完成绿化及树木栽种。
  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于2020年12月交付使用,已对小区内进行了绿化,由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日常管理,但由于管护不到位、土壤改良不善,导致小区内存在部分绿化树木和草坪枯死情况。对此,该公司已制定《五区更换死亡苗木施工方案》,计划5月底前对小区内干枯苗木进行更换、补栽补种。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皋兰县将进一步督促甘肃浩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和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按照施工进度,尽快完成保利领秀山五期小区南门外绿化及小区内干枯苗木和草坪更换、补栽补种工作,使小区内外绿化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为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受理编号236:“榆中县环城西路牧羊人酒店后侧大型废品收购站卫生环境差,举报人认为在酒店后侧开设大型废品收购站不合理。”
  此问题经榆中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榆中县执法局、榆中县商务局、城关镇人民政府4月25日现场核查,该废品收购站名称为榆中阿伟废品回收站,位于榆中县城关镇北关村集体用地(环城西路牧羊人酒店西侧),经营者为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123MA71UNH05H,于2021年5月开始经营,占地3.3 亩。该废品收购站现场建有面积为7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彩钢房无审批手续),周边用栅栏围住,院内堆放收购的废品。榆中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场下发《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告知书》,要求负责人于2022年4月28日前拆除院内的看护房,并于2022年5月5日前对堆放的废品全部清理完毕。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榆中县将积极督促该废品收购站拆除违法建筑,搬离所有废品。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榆中县商务局、榆中县城关镇政府将全程跟踪,对榆中阿伟废品回收站监督检查,确保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受理编号237:“2021年相关部门填埋管网时将皋兰县保利领秀山5期外面的绿化破坏严重,至今未恢复。”
  此问题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保利领秀山5期为保利领秀山新派城住宅小区,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福源新城朝阳街。该小区外消防环路与道路人行道之间的绿化带,长约80米,该绿化项目承包方为甘肃浩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因绿化区域土壤不符合绿化种植要求,需进行土壤改良,导致绿化延期。目前,土壤改良工作已完成,甘肃浩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正在对保利领秀山五期小区外东侧太和路进行绿化,栽植苗木、设置花坛,该区域将在5月底前完成绿化工作。
  该问题还在办理过程中。下一步,皋兰县政府将进一步督促甘肃浩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尽快完成该区域绿化工作,有效改善周边环境质量。
  受理编号238:“七里河区晏家坪园子沟二建公司斜对面巷道旱厕塌方、臭味扰民,垃圾堆积。”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七里河区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区域属于省建二公司平房区,建成于上世纪50、60年代,共有住户248户456人。2019年,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及“旱厕革命”行动,七里河区政府在该区域新建2处水冲式公厕,方便群众如厕。要求产权单位甘肃省二建公司对原有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旱厕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围挡废弃,不存在“旱厕塌方臭味扰民”的情况。同时,为方便居民投放垃圾,在此处设置垃圾转运箱一个,但现场检查过程中确实发现有少量垃圾及狗粪堆积,加之垃圾箱清运不及时、部分居民在周边随意大小便导致气味难闻,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针对此问题,七里河区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该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对转运箱内外现场堆积的杂物垃圾和动物粪便进行彻底清理转运与全面冲洗,并督促产权单位甘肃省二建公司对该处旱厕重新进行了围挡加固。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了“禁止随地大小便”等警示标语和市民公约,对周边居民进行广泛宣传,引导辖区居民杜绝不文明行为。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安排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督促外包物业公司加强垃圾清理转运及日常保洁力度与频次。
  该问题已办结。

  来源:兰州发布


分享来源:新浪网

https://news.sina.com.cn/o/2022-04-28/doc-imcwiwst45783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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