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的王女士反映,自家有辆电动三轮车,原本用于接送孩子,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就停放在地下车库,可前几日却被物业600元卖给收废品的。
王女士很伤心,说着说着哭了。
对此,物业解释因为已经放了超5年,他们以为是僵尸车。
而王女士质疑卖车前并没有告知或者要求挪车,物业也承认没有告知王女士。
王女士报警后,物业找回电动车。对此,王女士也表态如果占用公共设施将配合挪走。
小编一时语塞......竟不知该说谁的不是。
依本人看,虽然王女士的车长期停放,确有不妥,但物业没通知业主,就对车辆私自进行处理,更不应该!
而为这事,网友们也吵起来了。
有人认为是王女士有错在先。
也有人觉得物业问题更大......
对这事,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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