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若水悠兰问:我们楼幢属于商住性质,到目前为止没有物管也没有业委,一直是开发商管理,水电费比别的小区贵,之前电梯的维护、维修及年检费用从多收的水电部分出。去年电梯坏了,是业主凑钱维修好的,今年3月电梯已年检,现在电梯没坏,开发商强行关闭电梯,以年检为由要求业主交年检费,开发商这样做算不算侵权?
赵明堂律师解答:从法律上讲,物管是受业主委托,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按现有的物业管理法律制度,要由业委会通过招标选聘物业公司,但从读者反映的情况看,该小区没有选举产生业委会,也就无法按法定程序选聘物业公司,实际上该小区还是由开发商指派的前期物管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没有理清。要彻底解决问题,首先要成立业委会,然后通过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来理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有效防止用停水、停电、停电梯等手段来收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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