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提问:南部县水景湾小区众志物业,小区从建成到现在公共收益都没有公布小区停车费归宿为广大业主所有。小区每天车位爆满,收的费用到哪里去了?
公共收益物业只能代收费和收取管理费、多次要求物业公开公共收支账目,物业都不公开。多次投诉到12345和街道办都没有人解决!物业公司不履行职责,小区违建到处都是,楼道卫生一星期都不搞一回。
物业的涨价没有通过业主大会是否合法。物业公司恶意套取维修基金、房管局严重不作为!房管局对价格的审批、维修数量都不清楚、物业申请多少就是多少!投诉房管局回复避重就轻、严重怀疑利益输送。请上级领导督促解决问题!每次投诉转到街道办最后都是没有问题不了之!
部门回复
针对该问题,南部县房管局回复:
一、关于停车费问题
水景湾小区因没有地下车库,为缓解小区停车压力,该小区规划了地面停车位停车,业委会成立后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对地面停车费收益进行分配,合同约定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小区地面停车费,合同约定费用为1500元/年,实际收费情况为2014年1200元/年,2016年1000元/年,2021年开始按照800元/年收取,费用的50%用于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用,50%为小区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另支出小区业委会工作经费5万元/年。目前,一直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二、关于物业费问题
2013年由发改委审核水景湾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为0、95元/平方米,后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拟订为0、85元/平方米,在16年由于工人工资年年增加和物价上涨等原因,业主委员会同意恢复发改委拟订的0、95 元/平方米,后在21年由于业主委员会因多种原因改选要求物业费降价,后调为0、85元/平方米至今。
三、关于维修资金问题
经水景湾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请,提交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由小区相关业主三分之二以上签字确认同意使用,之后在小区大门口公示栏公示,业主没有异议。经审查,业主委员会提交的资料齐备,查勘现场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我局按流程审核同意维修,办理使用备案。
维修完工后,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公示维修情况,我局维修资金管理股工作人员会同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根据竣工结算报告现场验收,签字确认,再将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确认表,验收表在小区公示5天业主正无异议后,才拨付了维修资金。至你投诉之前未接到业主投诉或任何反馈意见。
接到你的投拆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维修资金管理股工作人员会同业主委员会,现场走访其他业主,调查核实,该小区维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你人在成都,我们与你沟通过两次,你均有意见,我们反复核查,现再次邀您,或您指定的朋友或亲属到现场,我局提供维修资金使用档案资料,包括业主委员会申报资料,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字确认表,竣工验收情况表,拨款公示表,及以上资料在小区公示的照片佐证资料等,共同参与,现场核实。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来源:问政四川、爱南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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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发了狠
这篇花花不到100
小编本月就得喝西北风
拯救小编全靠你的一朵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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