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李杨
视频剪辑 彭婉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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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实探老人每日乘60次电梯捡垃圾的小区:垃圾仍残留,业主很苦恼
早前视频
5月4日,极目新闻报道,广西南宁某小区一名7旬老人因8年来每天频繁搭乘电梯捡垃圾,被物业催缴费用近3万元,引发网友热议。5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当事老人所居住小区看到,物业对巫婆婆在公共区域堆放的垃圾已进行清理,但地下停车场内还有一部分巫婆婆捡拾的垃圾未清理完毕。多名业主表示,他们的生活因巫婆婆的行为受到影响,表示很苦恼。
老人扔垃圾的监控画面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4月底,南宁教育路某小区物业向业主巫婆婆发放了一张缴费通知单,称由于她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每天使用电梯的次数六十余次,需收取电梯运行电费和损耗费总共28736元。
缴费通知单
5月5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巫婆婆所在的小区。该小区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上,临近市中心,是市区黄金地段。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巫婆婆所住的楼层看到,巫婆婆家大门紧锁,之前放在楼道上的垃圾已基本被清理完毕,闻不到异味。说起巫婆婆捡垃圾一事,小区的多名业主称受到了影响并对此感到苦恼。邻居陈女士表示,她在小区住了6年,因巫婆婆在公共区域堆放垃圾一事和巫婆婆争执过几次,有一次还报了警,但巫婆婆非常固执,“她的行为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垃圾不仅传来难闻的气味,还很容易滋生细菌,引来蟑螂,影响了我们的健康。”
小区堆积的垃圾
据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韦先生介绍,巫婆婆23日因摔伤之后住院,他们找人清理了楼道公共区域的垃圾,虽然已经清理,但是地面上仍残留着痕迹。巫婆婆在这里住了十几年,捡垃圾约8年时间,一开始只捡纸盒,后来连食堂的一次性打包盒都捡。最开始巫婆婆将垃圾堆到地下停车场里,物业接到车主的投诉电话。“五年前,居委会、物业通过协商,给她在地下车库划定堆放区域,并要求她妥善放置所捡的垃圾,结果巫婆婆并没有按照要求堆放。垃圾到处乱堆,引来蟑螂和老鼠,车主们怨声载道。2020年物业便不再让她使用地下停车场堆放垃圾。她便开始把垃圾往29楼搬。”韦先生说。
小区垃圾
极目新闻记者看到,该栋负二层停车场里,依然有不少巫婆婆堆放的垃圾。这些垃圾一般放在楼梯间、墙壁间的缝隙等较隐秘的位置。物业人员表示,会派人继续将这些垃圾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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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7旬老人每天搭60次电梯捡垃圾 被物管催缴费近3万近日,南宁一则特别的物业缴费通知单引发热议,一业主近8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垃圾,被物管催收近3万元费用。
频繁坐电梯要交钱?
缴费通知单引关注
“由于您常年频繁乘坐电梯捡废品,每天使用电梯的次数六十余次,向您收取电梯运行电费2592元/年,电梯损耗1000元/年,8年共28736元……”4月26日,一则物业缴费通知单在南宁人的微信群传开,引发关注。
▲缴费通知单。南国早报记者 黄俏华摄
4月26日晚,记者来到事发小区,在物业办公室的门上看到了上述通知单。通知单旁边,还张贴了一张电梯用电费用计算明细表:
电梯运行1小时耗电15千瓦,1分钟耗电0.25千瓦,从1楼至29楼耗时53秒,乘坐电梯一次耗电0.25/60*53=0.2208千瓦,2902号房一天乘坐电梯约60次,0.2208*60=13.248千瓦/次,1千瓦收费0.5441元,1天乘坐电梯费用:13.248*0.5441≈7.2元……
▲电梯用电费用计算。
七旬老人爱捡垃圾
隔壁邻居叫苦不迭
邻居陈女士向记者大吐苦水,涉事业主姓巫,今年79岁,前几天摔伤住院了。平日里,巫阿婆独居,每天喜欢捡垃圾,装进电梯运上29楼,堆放在公共楼道和家里,臭气熏天,蟑螂到处乱窜。“她很勤快能干,每天早上5点多起床一直工作到晚上,但不应该影响其他人。”
▲老人曾将捡来的垃圾堆放在楼道。
▲老人家里堆满了垃圾。
“我愿意把一部分物业费给她,让她停止这种行为……”该小区其他业主也曾在业主群里抱怨。
▲业主群里,大家的意见很大。
物管无奈准备起诉
老人摔伤工作暂停
4月27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管韦先生称,物管曾多次联合社区、派出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跟巫阿婆的子女反映过,没用。”韦先生说,今年3月底物管无奈才想出收取电梯费的办法,同时着手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结果巫阿婆拿到缴费通知单后没有交钱,反将它贴回了物业办公室门上。
▲社区工作人员曾上门做老人的思想工作。
日前,巫阿婆在家里摔伤,物管知道后拨打120将她送医治疗。4月27日,韦先生表示,他对老人摔伤一事表示同情,如果她康复后不再捡垃圾,物管就既往不咎。但她若一如既往,物管将会重启起诉工作。
老人称没有经济困难
捡垃圾是变废为宝
4月27日,记者致电巫阿婆的女儿,提及母亲捡垃圾一事,她不愿多说。
5月3日,记者电话联系上还在住院的巫阿婆。她告诉记者,她没有经济方面的困难,主要是因为一个人无聊想找事做。捡垃圾一方面能变废为宝赚点菜钱,另外一方面也能锻炼身体。
至于未来是否会再捡废品,巫阿婆表示先养好身体再说。整个采访过程中,巫阿婆精神状态不错,思路清晰。
▲老人之前乘坐电梯运送垃圾。
律师:物管催收相关费用
于法有据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分析,公民合法的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是公民不能因为自己行使个人权利,就对其他人的个人权利造成侵害。从道德层面来讲,老人值得同情,但如果老人确实频繁使用公用电梯,致使公摊费用增加,侵犯到邻居的利益,物管代表全体业主向老人索赔于法有据,这也是变相阻止老人继续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老人在公共楼道分拣垃圾或者把垃圾带回家,确实影响到邻居的居住环境,而社区和民警劝阻不成的话,可以要求子女对其采取有效的管护措施,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达禁止令。
▲4月26日,垃圾被清理后,地面仍残留有污迹。
赵明堂认为,物管或者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老人的心理需求,动员老人适当参加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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