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小区业委会擅自续签物业合同,业主毫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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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黄昏 发表于:2022-5-6 12:10:2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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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业委会是经由业主或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它的职责是代表小区业主表达诉求、行使权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但是,最近《镇视调查》栏目接到丹徒一处小区的居民反映称,他们小区的业委会并没有做到这些,反而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物业公司续签合同。
  投诉的居民来自丹徒区魏玛花园小区,采访当天,他们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影印件,在影印件上我们看到,这份物业服务合同的起止日期是2021年1月26号至2026年1月25号,合同甲方是丹徒区魏玛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乙方则是镇江市浩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此,居民们告诉记者,他们是在最近,一次偶然的机会,才看到这份物业服务合同的,在此之前他们对续约物业一事毫不知情。

               
魏玛花园小区34栋居民 王先生  没有公示,没有开业主大会。
  魏玛花园小区40栋居民 李先生
  最起码业主大会应该召开吧,如果业主大会不召开,最起码你要向个别业主征询一下意见才可以吧,这个都没做到。
  这些投诉居民们认为,续约物业公司是事关小区业主的大事,理应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并在取得业主大会的授权后,业委会才可以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对于居民们提出的这一质疑,记者也尝试联系了魏玛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鲍先生。

      
魏玛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 鲍先生  记者:您之前在魏玛花园这当业委会主任的时候,有一份物业服务合同,我想了解
  不知道,不要问我,我早就不住那边了。
  由于小区业委会方面拒绝就续约物业公司一事与记者进行沟通,所以当天的采访只能告一段落。目前,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是,魏玛花园部分业主准备起诉业委会,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解决这件事。对于事件的后续发展,我们的栏目也会继续关注。同时,针对此次事件的争议焦点,业委会是否有权续约物业公司的问题,我们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法律界人士认为,这要看小区业主公约中是否赋予了业委会续约物业公司的权利。

      
律师 严海霞  在各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会形成自己小区的业主公约,那么这个业主公约当中,会对业委会的职权作出明确的界限,可以对照具体的业委会的行为,有没有违反这个公约当中它职权的范围。如果针对具体的事件,并没有超出业委会的职权,那这个行为还是要认定它是有效的。
  同时,严海霞律师提醒广大市民,随着时代发展,很多住宅小区都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制订业主公约,这些事看似繁琐,但却事关每一位业主的切身权益,所以大家一定要加以重视,这样可以在自身权益遭受侵犯时,做到有理可依。
  编辑:柚子
  责任编辑:酒酒
  终审:杏林

分享来源:网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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