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物业存在到底有无理论支持,如何解决居民和物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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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luncc 发表于:2021-11-29 15:53:2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37
  坚决支持取缔物业!取消物业费!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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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清 发表于 2021-11-29 15:53:33 | 阅读全部
  物业石坚持公益性服务为原则。私营物业难改逐利性,有的还具有黑社会性质,欺凌业主,故与业主多有矛盾,应予规范管理,落实限价约束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服务不好,与业主矛盾多,社会评价差的应予取缔。街道社区应牵头成立国营公益性物业服务公司和保安服务公司,实行薄利收费;或取消物业收费,由国家根据居住人口或建筑面积统一征收物业服务税及安保服务税,纳入地方财政管理,用于支付物业及保安公司的服务费用。
眼泪忘了藏 发表于 2021-11-29 15:53:47 | 阅读全部
  我根据我与物业做了多年的斗争所总结和积累的经验,来好好的谈谈这个问题。其实,解决居民和物业矛盾的方法很简单。关键的办法只有一条:业主要强硬起来。
  只有业主们自身强硬了,物业才不敢轻易地欺负、甚至不敢欺负任何居民。只有物业不敢欺负居民了,一切围绕着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都会迎刃而解。
  社会就是欺负老实人。物业公司更不会例外,同样只会欺负老实人。
  物业公司的从业人员是由一帮社会闲散人员组成。换句话说,物业公司的从业人员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他们过去混社会转型,转型到了物业这个一本万利的暴利行业。
  很多业主遭到物业欺负之后,大部分业主会选择息事宁人和忍气吞声这种所谓的处理方式。这些业主害怕物业公司报复业主,因此,十分害怕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对他们小区的物业十分的害怕。物业公司就欺负这样的业主。
  我在我们小区属于物业不敢欺负的类型。下面,我讲讲物业欺负我之后不敢再欺负我的故事。
  物业公司以为我个子矮、戴眼镜、给人感觉文弱书生好欺负,因此,物业欺负了我一次。我收拾一大堆生活垃圾堆到垃圾箱旁,物业非说这是建筑垃圾,并且要收我二百块钱的建筑垃圾处理费。
  我不给。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我当时准备报警被家人拦住。
  从此,我多次投诉物业。
  又是投诉到公安机关这家物业公司涉黑。又是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物业存在的问题。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最管用。
  尽管反映的问题社区居委会都在包庇物业公司。
  但是,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给省委书记或者省长,给物业和居委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从此,物业怕我了。
  物业不但不敢欺负我,就连物业费都不敢问我要了。
  关注我,对付物业的方法有的是。后期还会推出更多的对付物业的好办法。
mystar 发表于 2021-11-29 15:53:54 | 阅读全部
  现有的物业存在体制必须要改革,要把那些以开发商为基础产生的黑物业坚决彻底消灭之。他们只想做老爷收钱,不想为业主办事,成天以业主为敌。要建立起以政府社区为主导的真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物业队伍。黑物业不除社会就无安宁之日。
Jung_Hyun 发表于 2021-11-29 15:54:03 | 阅读全部
  物业的存在就是有他存在的价值,物业所从事的工作是生活中必须要有的必需品。至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分一下几种:
  一,各自的责任权利
  二,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
  三,质保期过后的大中修。维修资金的使用再征集
  四,物业不是万能的,不可能包打天下
cooplam 发表于 2021-11-29 15:54:02 | 阅读全部
  简单的举个例子吧。
  小区代表的是一个人,人生病了就代表小区出现的问题,生病了然后人就去看病,结果给病人看病的大夫是个假大夫,结果一项病没给看好,还又新增加别的病,一项病看不好,慢慢发展别的病接二连三一系列的病就都出来。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么多病因都是贾大夫造成的,而且还不是一个贾大夫。
  到最后病人去了大医院找了一个真医生,医生说你已经病入膏肓了,这么多病因,回家等死吧。
  又或者医生看你还有救,给你开药病的一样一样的看啊。去医院看病大家都知反反复复看病检查又是复查,结果看了好几年的病慢慢的病给看好了。小区治理的也井井有条。
  身体好吃嘛嘛香,身体都能吸收了。
97462807 发表于 2021-11-29 15:53:33 | 阅读全部
  物权法是物业存在的理论支持。
  物业服务有物业问题,业主素质有业主的问题,况且目前业委会成员德才考核业主操作性难,再则小区地处乡镇与城市与大城市与一线城市比肯定各有差别,而业主素质参差不齐等等都是问题……总之物业取消,是否就能建设美丽家园?你自己信吗?打铁还得自身硬,你自身素质不高又要少服费,又要高素质的服务,天下谁也给不了你想捞到好处得到的便利获得的服务。这才是真道理。
无情 发表于 2021-11-29 15:53:34 | 阅读全部
  取消物业。让居委会合理收取卫生费,如不交纳入失信黑名单。
rentong 发表于 2021-11-29 15:54:15 | 阅读全部
  物业的存在必须是建立在业主为主人的前提下才能有理论的支持,只有这样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才会得到解决。物业进入小区前必须得有百分之九十的业主同意,物业所收的管理费必须得与服务项目和质量挂钩,必制定详细合同,然后要有百分之九十以上业主同意签字,才能收取应得费用。如果物业必须做好的服务没做好,应减少相应的收费,什么服务都做到满意,还有极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通过法律途径收取,交费业主会双手赞成。
达内 发表于 2021-11-29 15:53:45 | 阅读全部
  为了秩序法制是物业存在的基础,管理是体制赋予政府的特权,平等诚信是他们之间沟通的桥梁,服务的理念是他们之间实现利益交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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