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引进物业公司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给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小区居民安居乐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物业的存在却事与愿违。物业的弊端远远大于物业存在的积极因素。
不可否认,一定程度上物业为小区业主提供了代缴水电暖气等费用的服务;为居民提供了安全保卫服务;为居民提供了园林绿化服务;为居民提供了维修服务;为居民提供了公共卫生清理等服务。
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应该能够更多的看到,物业与业主的矛盾的一面。物业与业主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演变和矛盾的积累,变得越来越复杂。
究其原因,就是物业的存在主要是以收费和营利为根本目的,物业根本没有给业主提供真正的服务。物业的收费行为让业主花了不少冤枉钱,没有给业主提供业主所需的与收费金额相适应的服务。
而且,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纠纷的过程中,业主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能够有效的制约物业的行业乱像。以至于物业欺负业主的行为比比皆是,物业乱收费的问题严重性不亚于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
然而,去报警反映物业乱收费和漫天要价,由于物业披着合法的外衣属于经营行为,公安机关不能查收经济纠纷,只能建议矛盾双方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
然而,协商物业根本不将业主放在眼里。法律途径出现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和业主难以举证等现实的问题。而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一告一个准,法院只认合同而不管物业公司到底服务的怎么样。
这就导致物业肆无忌惮的欺压业主。取消物业的呼声此起彼伏。
总得来讲,物业的存在还是弊端远远大于积极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