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鹏豪苑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前期物业。但相关告知函发出一个多月,前期物业并未撤出。10月27日,小寨路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第二次上门给该物业公司发告知函,要求其于11月5日撤出,否则将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事件回顾:
业主大会表决不再续聘
前期物业却未撤场
鹏豪苑小区位于含光南路和南二环附近。
据该小区业委会和业主代表介绍,今年3月25日,在全体业主努力下,终于选举产生了小区首届业委会。6月16日,业委会在雁塔区住建局完成了备案。
8月5日至25日,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是否续聘前期物业以及小区未来物业管理模式等多项事务进行表决,最终决议不再续聘前期物业,并决议实行自管。
9月8日,业委会给前期物业陕西鹏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面送达了告知函,函中要求其在接函后于9月8日至22日15日内向业委会移交法律规定的资料及财物,妥善退出小区。但该公司没有签收。
“为协调前期物业退场,9月17日,应业委会的申请,雁塔区住建局、小寨路街道办、含光路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等还曾在小寨路街道办开了一次联席会议,但过了9月22日,该物业公司并未撤场。”
业主声音:
开发商和物业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小区里很多事让大家不满意
据鹏豪苑小区业主们反映,鹏豪苑小区开发商和前期物业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这些年小区里有很多事让大家不满意:比如一些业主交的大修基金被开发公司原工作人员私自挪用,一些业主的房产被开发公司抵押。而因为大修基金被挪用,电梯到了年限无法更换,去年10月到今年5月有8个月没电梯用,22层高的楼只能爬楼梯,业主们多次打12345反映,两栋楼才各解决了一部电梯。小区公共收益,业主们从来都不知道。物业公司在院子乱搭乱建,在小区2号楼对面占用公共区域改造了一个餐厅。地下车库破败不堪。1号楼朝南二环的方向有个夜总会,电梯口时常会看到许多浓妆艳抹女子进出,影响小区形象。而业主大会决议不再续聘前期物业后,有住户去物业买电,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提出要限制购买,说一次只给买10元。
物业公司:
怎么撤离我们很重视
但要有一个过程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10月22日他们等了一天,但没见到业委会的人过来。“怎么撤离我们很重视,但要有一个过程。物业服务一直没有停,业委会却通知让所有租户不交物业费,没有碰头、没有交接就这样做不太合适。靠着南二环的夜总会,早年开发商已经把这地方卖了,并不属于物业管理范畴。至于业主们反映的违建,是物业公司和一个合作商投资为了改善院子景观。一次只给买10元钱电,物业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这么做。目前防疫消杀等工作一切都照常。业主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即便坚持到最后一刻,我们还是会做好我们的工作。”
小寨路街道办:
已第二次下达督导函
要求11月5日前撤场
10月27日,小寨路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王博表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这个小区情况很复杂,对接比较困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大会有权选聘或解聘现有的物业公司。业主大会表决让前期物业走,我们也给该物业公司发了函,但他们没有走。因为第一次督导函约定退场时间已经过了,10月27日我们再次到该小区给物业公司下达了第二次督导函,要求他们必须11月5日前撤场。如果还是拒不退场,街道办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法条对他们进行处罚。关于住户们反映的限购水电的事,也是我们这次来的第二件事:就是约谈物业公司,要求他们不得以捆绑形式来限制住户买电。如果不遵从,我们也会根据相关法规法条对他们进行处罚。如果拒不执行,我们就会对他们进行起诉。而如果打算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前期物业退场,则应该由业主们来起诉。”
雁塔区住建局:
区级物业管理职能
已试点下放到小寨街道办
据雁塔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雁塔区住建局今年8月20日下发文件,把区级物业行政管理职能下放到小寨路街道办进行试点。在物业行政管理方面,区级住建局能履行啥职能,小寨路街道办就能履行啥职能。以前如果前期物业被业主大会决议解聘却不撤场,应该由区住建局来实施行政处罚,现在小寨路街道办也可以实施。不过,雁塔区其他街道办尚未进行这样的试点。据介绍,这是雁塔区今年的创新之举,既是为解决基层街办“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也是为更好解决一些群众“急难愁盼”之事。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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