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物业管理条例“十问十答”(六)丨小区水电气出了问题,该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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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507 发表于:2021-12-5 21:31:1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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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气是小区正常运转的“血液” ,离开一分钟 ,就会造成很大的困扰  现实中,可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一会又停气了,一会又停电了、停水了……甚至有时候,安全隐患还频发,水管爆裂、配电房着火等。
  这样的事情该谁管?
  在有些小区,这个问题还真是一团糟 ,时常陷入“罗生门” 问物业 ,物业说是燃气公司、电力公司、供水公司的事情 ,问电力公司等专业经营单位 ,又说是因为没有移交 ,他们管不着 ……
  小区水电气出了问题
  到底该谁来管?
  该怎样管?
  新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起草组成员、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业管理专家伍三明表示,对水电气等管理和移交等问题,《条例》进行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水电气不仅是民生
  还是小区重大安全隐患之一
  停水停电停气,对于小区业主来说,是相当的不便。
  但,同时,因为水电气引起的安全隐患,在现实中,也并不少见。
  案例一
  2015年5月15日,自贡龙城国际小区 1 栋 2 单元发生火灾,消防官兵赶到后将整栋楼的居民都疏散了下来,直到凌晨5点过才警报解除。当天,该小区的2栋2单元又发生类似事故,配电房内传出浓烟——同一小区一天内发生两起火灾,幸而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二
  2019年4月19日上午10点过,在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白马苑小区,一配电房发生设备短路,一位工作人员受伤。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是因突发事件和设备老化等客观原因,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是“非专业人干专业事”而引起的。
  据介绍,在一些小区,水电气没有进行移交,小区物业专业管理能力跟不上,是造成困扰原因所在,拿高压配电房维护说,物业人员干不好这专业活。
  案例三
  2020年11月,成都市金牛区顶峰水岸汇景小区业主爆料:因小区电力未移交给电力部门,物管自主管理,但物管非专业电力人员,造成小区电力问题不断,经常短暂性停电,每年一次大停电。
  案例四
  2020年12月,内江市西浦观邸小区业主向媒体爆料: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于2014年5月建成,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但因物业缺乏二次供水专业管理人员和管理经验,导致设备故障频发,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用水,小区业主就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公司发生争端。
  水电气谁来维修养护?
  可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管理
  对于水电气的日常维修养护,根据《条例》精神,建议由专业经营单位进行管理。
  根据小区情况,又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
  类型一
  ——专业经营单位建设的。《条例》八十七条:“供水、供电、供气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由专业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专业经营单位进行维修养护。”
  类型二
  ——非专业单位建设的。《条例》八十七条:“供水、供电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经业主共同决定,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人等与专业经营单位签订移交协议后,可以将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进行维修养护。”
  针对第二种需要移交的情况,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里的具体移交内容和移交要求等细节,由双方签订的移交协议进行约定。”
  那么,是不是移交后,所有水电气方面的问题,都是专业经营单位的事情,物业可以完全不管了?
  并不是这样。伍三明解释说,根据《条例》,这里的供电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是指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高压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主要是指高压配电房里的开关(柜)、计量装置、变压器等设施设备,不包括路灯、楼道等的照明设施——这些,还是由物业服务人维护管理。”
  专业经营单位不依法履职作为,有什么法律责任?
  对此,《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进行了明确:“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未按本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履行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义务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_住建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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