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88882003 发表于 2022-3-16 15:30:41

物业公司减少了很多人,服务也不怎样,但物业老板却赚钱了,怎看?

  这类现象,也算是当下物业服务的弊端之一。
  也是业主一方,徒呼奈何之处。

  物业服务,基于《物业合同》而产生。尤其对于前期物业合同而言,它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纸捆绑强制强加的“合同”。(只要其是“依法签订”,现行法规对其合法性及约束力也予以认可)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同样是服务行业,例如餐饮服务业。我们到某饭店吃饭,如果就餐过程中感觉其店面卫生一般,餐具不洁,服务态度生硬,饭菜口味较差;等等等等吧,那么下次我们就完全可以另换一家就餐,再不来了,这次就算是瞎了眼,走错了门。当然,如果它们的服务特别的出格,完全可以投诉,一般也能得到一个比较满意的处理结果,作为消费者而言,权益相对容易得到保护。
  而物业服务却是另类的存在,物业合同类似于一种“集体合同”的概念。
  你必须在这家店就餐,就算它服务员少,口味差,态度生硬,喧宾夺主,你也不能随意另去其他店面吃饭。你吃饭了想不付费,它还可以“依法起诉你”,而且几乎是一告一个准儿。那么你要这家指定的店面吃多久呢?这个可能是遥遥无期。
  当然你也可以针对服务提出投诉,但这类投诉往往收效不佳,不了了之。业主虽实为消费一方,却往往难以感受到自身在物业合同中的存在感。

  由此,同样是老板。
  对于其他餐饮老板而言,服务人员的减少,就意味着你的服务水平难以保障,人员减到一定限度后,距离关门也就不远了。
  而对于物业老板而言,完全没有这类后顾之忧。只要拿到一个新建项目的前期合同,这就几乎是长期的盈利保障在手。就看如何去“操盘”,赢取更多的利润了。
  毋庸讳言,对绝多大多数小区而言,没有业委会,老百姓(业主)就是一盘散沙,开发商及前期物业可以轻易的分而治之,玩弄于股掌之间。就算你想维权,它们也有一万种办法让你的业委会成立之路尚未起步便陷入泥潭。再进一步讲,成立了业委会,它们也能渗透其中,掌握话语权,使得所谓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全体业主权益代言人的业委会,沦为工具而已。
  这就是当下的主要现实。
  于是,既然物业服务根植于物业合同,既然无人监督物业合同的履行。
  那么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物业公司,要想实现利润最大化,就要在人员成本这块儿最大的支出方面动脑筋。
  没有后顾之忧的前提下,自然可以明目张胆的“减员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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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的鱼鱼 发表于 2022-3-16 15:30:42

  呼吁国家注意倾听广大群众的呼声,高度重视城市居民区物业管理混乱的问题,依法治理物业管理服务的各种丑态乱像。针对物业公司收费标准高服务水平低、收费与服务严重脱节不匹配、居民违法违规乱装修影响楼宇整体安全、居民违法违规豢养动物影响居民安全和环境卫生、个别居民违规侵占邻居合法权益得不到制止和解决、物业管理缺乏日常监管、物业管理权责不明晰不具体、物业公司侵害居民合法权益没人管、日常维修不到位影响楼宇使用寿命、物业公司经营收支不公开无监督、居民对物业公司违法暴利十分愤怒、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没有话语权和居民投诉解决问题难等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具体措施,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落实监管部门责任、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缓解居民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突出矛盾,切实把广大群众集中关注的实际问题处理好、解决好,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

漩涡鸣人版 发表于 2022-3-16 15:30:43

  物业公司他是一家公司,肯定盈利是老板的目的。区别于老板是赚快钱还是长久做下去,现在人普遍比较浮躁,所以题主所述问题基本属于老板挣快钱的,杀鸡取卵型。建议组织业主委员会加入维护业主权益。

mutouren1980 发表于 2022-3-16 15:30:59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向来如此,自古至今……

18jr 发表于 2022-3-16 15:31:13

  很好啊!。没有人需要开支 老板坐着数钱。

habayy 发表于 2022-3-16 15:31:21

  你上班不挣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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